记者近期在皖南黄山市等山区采访时发现,因为只注重生态效益,忽视生态公益林原有的经济效益,致使山区林农的即得利益深受影响。皖南地区的一些林业专家表示,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林业生态作用,出台了一些政策,但这并未解决林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快建立森林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是使山区农民因“生态而穷”转向因“生态而富”的重要途径。
公益林补助标准低,林农因生态建设而返贫
众所周知,加强山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但由于生态林的补助标准过低,使其成为制约山区林农脱贫致富的重要因素。
记者从黄山市林业局了解到,该市目前确定的生态林400万亩,占有林面积的40%,其中国家给予补助的仅有266万亩,每亩补助5元(其中统筹0.50元)。另外,省市县也在圈定生态公益林,但补助不落实。
林区一旦被圈定为公益林,除了进行抚育性质的采伐外,林农将不再有任何收入。记者采访得知,国家公益林的补助真正到农民手中的不足4.50元,仅够买4斤盐、不足2根中华香烟。但是,如果不是公益林,林农只要砍75公斤薪柴就能盈利12元。记者算了一笔帐,若将现有的公益林按商品林经营,在实现永续利用的前提下,每年每亩经济收入可达30元左右。事实上,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过低,不仅使林农的实际收入减少,而且也直接影响到林农营林护林的积极性。
根据黄山市人大调研小组日前在该市3个山区乡镇调查的数据显示:黟县洪星乡,70%以上收入来自于林业。由于其生态区位突出,全乡64%的林业用地计92451亩(6163.4公顷)被划为公益林,森林蓄积量30万立方米。休宁县流口镇公益林6万亩,占林业用地的61%,其中3万亩为省级公益林,仅此一项老百姓就减少收入100多万元。黄山区原桃源乡人均山场虽达60亩,但却因生态建设而返贫,目前人均年收入较3年前减少了670多元。
山区经济发展受制约,林农贫困程度加深
安徽祁门县是“全国绿化百佳县”、“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县”。2003年6月,该县被列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试点县。为了保护生态,祁门坚决取消了投资6000万元的绿洲公司三期工程项目,并对高耗低效的木材加工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全县木材加工企业由原来的191家减少到现在的56家。祁门县招商局局长告诉记者,2005年以来,投资2000万元开发龙池坡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以及投资1800万元的开发考坑大峡谷景区项目,先后因为生态保护的需要而未投入建设,致使丰富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品牌不能转化为经济优势。目前,全县仍有贫困和低收入人口1.89万人,占全县农村人口12.9%。
尽管国家推行了农业税减免、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众多扶农政策。但山区由于山多地少,致使农民从上述政策中得到的利益较少。而山区的主要农产品,如木材、茶叶等销售价格与八十年代中期相比,增幅不大。上述问题,使得近年来山区农民收入不仅与城市居民收入进一步拉大,而且与平原地区农民收入差距也在逐步拉大。2006年,祁门县农民人均虽然从农业税减免、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扶农政策中得到实惠34.8元,但又因粮食和农用生产资料等价格上涨被无情地“吞噬”。而且因粮食和生产资料的价格持续上涨,农民当年人均还多支出72元,特别是一些地处深山区的偏远乡镇,由于基本无耕地,粮食全年靠购买,因此粮价大幅度攀升还造成了当地贫困程度的进一步加深。记者了解到,以祁门县祁红乡为例,由于粮价上涨该乡去年人均增支达22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