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至27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司派代表团赴荷兰,与荷兰农业、自然及食品质量部农业司和植物保护局代表举行了第四次双边植检会谈,并签署了会谈纪要。代表团还应荷方邀请参观考察了植物保护局检疫诊断中心实验室、花卉苗木种植基地、艾士曼花卉拍卖所等。
回国后,动植司的同志将会谈和考察情况总结成文。本报摘编部分内容,以飨读者。--编者
荷欲出口带土活树
5月23日,双方在位于瓦赫宁根的荷兰植物保护局总部进行了正式会谈。我方向荷方通报了2004 年在荷输华产品上截获的疫情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荷方第一次提出向我国出口带土活树的问题,表示出口活树不可避免会带土壤。我方明确指出土壤是禁止进境物,希望荷方主动提出有关出口检疫实施方案,交中方进行风险评估。
现场演示植检过程
位于荷兰Moerkappelle的Motis苗圃是一家盆花生产和出口企业。该苗圃花卉的全部生产过程,即从育苗、浇水、施肥、光照、控温、控湿、换土,全部采用电脑控制、机械作业,虽年产80万盘/株花卉,但仅有4名工作人员,是典型的现代农业企业。
荷兰消费用花卉的检疫由植物保护局执行。植保局为抽样检测工作专门开发了一套软件系统,并为每个技术人员配备一个可与该系统无线传输数据的掌上电脑(PDA)。该系统的主机将工作任务和要求发送到负责抽样的技术人员的PDA上,技术人员接到任务后开始抽样,然后将抽样的有关信息通过PDA及时传送到主机上,并将样品寄送到植保局。植保局收到样品后在系统中进行登记,将样品交给相关实验室鉴定,鉴定的结果也登记在系统中。种植者须承担抽样检测的全部费用。在参观时,荷兰植保局的技术人员演示了对Motis苗圃进行抽样和实验室检测的全过程。
花卉拍卖市场现场检疫
始创于1968年的荷兰艾士曼花卉拍卖市场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花卉拍卖市场,拥有150公顷的建筑群体(大小相当于250个足球场),每日拍卖2100万株/盘花卉,年成交量15亿欧元。
植保局在该拍卖市场设有办事处,根据进口国的检疫要求对花卉进行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荷兰将各国对花卉的检疫要求汇编成册,查阅起来非常方便。
体会和建议
一、保持和稳定中荷植物检疫双边交流荷兰是欧盟内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我国对荷进出口贸易处于巨额顺差状态。荷兰也是我国在欧盟内唯一建立双边植物检疫会谈机制的国家,这种机制不但有利于中荷之间的相互了解,也有利于我国通过荷兰了解欧盟有关植检方面的要求和具体实施情况,保证双边贸易的顺利进行。
二、启动种苗、花卉检疫专项工作
荷兰是世界上观赏植物生产和出口大国,十分重视花卉的检疫风险,其根据出口国的要求制定了出口花卉的检疫要求。我国应该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尽快制定进口观赏植物的具体检疫技术要求。比如鳞球茎花卉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进口花卉检疫要求和操作规程等。为保护我国花卉生产安全和下次中荷双边会谈做准备。
三、进一步加强中荷植物检疫领域的合作
中方此次向荷方通报了大量截获的疫情,对此,荷方表示截获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与寄主间的关系不明确,需要进行评估。此外,有很多没有鉴定到种,危险性不能准确评价,因此我方存在如何提高检测鉴定技术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强双方的交流,建立技术合作关系。
四、注意并重视植物质量认证工作对植物检疫工作的影响和作用
在欧盟内部,植物护照和植物检疫证书已经有一体化的趋势。用于出口的植物产品的植物护照已经将国外的检疫要求与国内的相关质量控制标准进行了综合,执行和发证的单位也得到了官方的授权。这样一来,出口检疫时只要认可并核查其植物护照,并抽样进行检测就可以了。这对于植物检疫无疑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相关资料
荷兰植检系统组成
荷兰农业、自然及食品质量部(以下简称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业方面的工作。该部的农业局是植物检疫的官方主管部门,该局的国际植物检疫事务处负责除欧盟以外的双边植检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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