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网站上的花艺作品图片,被他人随意拷贝,甚至经过“改名换姓”变成他人的作品,如今,网络上这种盗版现象愈演愈烈。如果你也同样面对这样的盗版侵权问题,请看——— 近日,中国花店花艺论坛上一篇题为《维护知识产权花之盟在行动》的贴子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这篇由“中国优秀花店联盟”———花之盟发表的帖子,措辞严厉地对非联盟成员盗用其网站上作品图片的侵权行为进行抗议。其实,在网络上,类似的花艺作品被侵权的问题由来已久。 网络图片盗用严重花之盟监事会主席吴明荣对记者说,花之盟网站上目前所有的作品图片都是由其发起成员店设计、摄影,并加上“花之盟”的水印后上传的,供联盟成员店免费参考使用。但在刚刚过去的母亲节,有近20家非花之盟成员盗用其母亲节花礼作品图片,有的将带有水印的图片拷贝下来直接放在自己的网站上,另外一种情况更恶劣,他们干脆将“花之盟”水印去掉,并在图片上打上自己网站名,冒充原创花艺设计作品吸引顾客。 除了花店的商业花礼作品被盗用的现象普遍外,记者在采访花艺师的过程中了解到其作品被模仿、拷贝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他们表示现在在朋友圈子中的交流也很少给别人提供像素比较大的图片,因为一旦被放到网站上,其作品就有被盗用的危险。所以即使需要,也缩小照片并加上水印,但这样不但影响他们在业界的交流,其原创积极性也受到打击。 如何保护原创作品权利 据一位网站制作与维护的专业人士说,目前网站图片基本上没有什么比较好的措施防止被拷贝,即使打上水印,但通过一些技术手段也很容易就能被去除。 北京信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涛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案件代理,他认为,花之盟所遭遇的上述两种情况可以界定为署名权侵权和著作权侵权并行,如果想采取诉讼手段来解决,诉讼之前要先将相关证据,如所涉及的侵权网页等提请公证处公证。另外,保留好摄影作品原件也非常重要。 刘涛律师说,花店行业维权困难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由于侵权主体数量繁多,且分布全国,著作权人无法一一通知其停止侵权行为;第二,如果侵权主体拒绝停止侵权行为,虽然著作权人可以以侵权为事由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但是由于侵权主体数量繁多且分布广泛,维权的费用极高,导致诉讼难,使得著作权人很难行使权利。 刘涛说,根据《著作权法》第八条的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他建议,花店业可以参考“音乐著作权协会”集体维权的做法,即每个会员缴纳一定会费,遭到侵权行为后,可以由协会出面,代表被侵权方提起集体诉讼。这样将众多的侵权网站或者花店作为集体被告,著作权人维权的成本就会大大降低,效率也会大幅度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