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据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统计数字表明,在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5周年后的今天,在中国申请新品种权保护的国内外花卉品种已达150多件,业内人士的新品种保护意识在逐渐加强。但是,在许多人的思想意识中,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仍存有不屑。为此,我们集纳了一些与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的案例,邀请获农业部认证的新品种权代理人郁书君博士以及国外育种公司的中方代表等,一同分析了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花卉新品种保护的背景与发展、国内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遵循国际惯例、坚守新品种保护规则的得与失。
花卉界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这是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5年多来大家有目共睹的。以鲜切花出口的重点品类-- 菊花为例,众多生产者对尊重新品种权,合法使用品种的意义越来越明确。
北京双卉新华园艺公司的菊花出口日本业务越做越顺。近年来,他们通过荷兰菊花育种公司的中国代理,引进了一大批菊花新品种,用以调整品种结构,进一步把菊花出口事业做大、做强。该公司的陈怡告诉记者,公司在菊花切花的生产和出口方面一直很注重植物新品种权的问题。以前,公司所选用的品种是已经过了国外保护期的老品种,尽管在出口时不会出现麻烦,但价格要远远低于市场上的新品种。为此,公司做出决定,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引进新品种,按照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规定,缴纳新品种保护费,只有这样才能让产品名正言顺地进入日本市场。尽管成本要稍微高一些,但产品的销售价格也提高了,核算下来,还是非常值的。
其实,国内还有很多企业都意识到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要性。云南满天星花卉公司现在已经明显感觉到,企业的产品要想进入国际主流市场,必须要按照国际惯例,遵守国际市场秩序来做事。所以,他们积极和国外有关育种人接触、洽谈,合法引进品种,以保证公司的康乃馨、玫瑰等产品生产以及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的合法性。青岛丽人花公司也是从最初使用不侵权的过期老品种进行菊花生产开始,但随着实力的壮大和对国际市场的了解,现在已经过渡到引进经过合法授权即交纳了品种权费的菊花新品种进行生产,专门用于出口。所以,他们的切花菊产品能顺利出口到日本市场,使公司的事业发展蒸蒸日上。
点评:
最近,有消息说国内某家切花菊生产企业,产品出口日本时,因未向品种权人交纳新品种权费,而遭到日本海关的扣留;并因违反了日本新近实行的新种苗法而被处以重罚。国产的花卉产品能走出国门本是一件好事,却因未遵守国际“游戏规则”而面对指责或遭受处罚,就有些令人遗憾了。
从而可以看出,为了让产品能够顺畅进入市场,就要合法使用那些在保护期内的新品种。尽管,合法使用新品种要缴纳相应的费用,但新品种比老品种的价格要高,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必定会高于老的品种。因此,要想让产品出口创汇,尊重新品种权是必然的选择和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