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兰花资源基本上已经消失。
但在与此同时,由于交通不便,开发程度低,以及当地文化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一些地方的野生兰花资源却一直保留到今天。在浙江地区,舟山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在国内,四川、云南、贵州等地也是。
“兰花和别的物种不一样,品种非常多,花与花之间的品质差异却非常大,由此导致人们习惯于不断地从山上去挖掘新的品种。而在中国传统中,虽然有养兰的传统,却并未形成兰花产业,因此,野生兰花资源不断减少甚至消失,通过人工培育的兰花品种却也没有发展起来。”卢忠米说。
根据舟山兰花界的普遍说法,舟山兰花资源的开发,与一个医生有着紧密的联系。
王泽夫说,上世纪80年代以后,绍兴医生丁贻庆来到丈母娘所在的舟山工作,把养兰的风气也带到了舟山。
“丁医生来了之后,因为年纪大,行动不便,于是经常向上山的农民买兰花,有时候还雇人到山上去挖,于是很多人知道了原来兰花有这么高的价值。因为他想买到好兰花,于是也教舟山农民一些判断兰花品种的知识,于是,舟山兰花的开发时代开始了。”王泽夫说。
产业化与物种保护“相生相克”
卢忠米说,兰花产业化显然使长久以来处于动态平衡之中的兰花生态发生了巨变。有些人以炒兰为业,不但自己上山大规模挖掘,还雇请农民上山去挖,甚至,连到绍兴、舟山一带打工的外地农民工,听说兰花的价格高,也纷纷涌到舟山采挖。而这种情形,被认为是野生兰花资源在短短五六年间迅速枯竭的根本原因。
而兰花最终成为一项经济产业,卢忠米认为是不可阻挡的潮流,虽然,他明知这会对野生兰花物种造成毁灭性打击。
“兰花和其他资源都不一样。比如说一个树种,在一个地区可能都差不多,但舟山光精品兰花就有三四百种;和矿藏等不可再生资源不同,兰花是可再生的。正因兰花的这些特性,只要养兰的人有足够的责任和使命感,一些优秀的兰花品种即使在自然环境中消失,但也会在花圃里保存下来,且不断繁衍。”卢忠米说。
但即便如此,产业化显然破坏了兰花的野生环境,使得这个物种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虽然说大的作为类的物种肯定会保存下来,但小的具体的品种肯定会越来越少。
“既然兰友不可能出于保存物种的原因而把兰花免费提供,那么,兰友凭什么将属于自然的公共资源免费拿来,并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待价而沽?这在道义上并没有说服力。”卢忠米说。
因此,在兰友们看来,人工养兰并不一定造成兰花品种的绝迹,但野外的兰花品种肯定会减少甚至消失。
从公平地占有公共资源上讲,由于大自然免费提供了野生兰花资源,使得兰花产业的成本除了人工,几乎没有其他成本。而兰花是公共资源,无偿占有不仅有悖公正、公平,更会鼓励人们争先恐后地掠夺有限的资源。
王泽夫说,作为兰花的真正爱好者,他们非常在意兰花品种的保护,比如在山上挖兰花时,碰到品相一般的就不挖,而是留下来。因为兰花这个物种很怪,有时今年是非常普通的花,明年就可能开出非常异样的花来,从而价值不菲。当然,也有可能今年是很漂亮的花,明年反而平凡了,但这种情况不多。
因此,在王泽夫看来,野生兰花资源几乎没有保护的办法,如果兰花花圃能保护好品种,那么在整体上,兰花品种仍然可以保存,只是从野生转向了人工。
“养殖兰花也能保存物种,只是环境发生了变化。”王泽夫说。
但在实际上,由于养花人能力不一,有些花只养一季就死掉了,这个品种因此就可能绝种了。卢忠米说,舟山品种的60%现在已经流落在外地人手中,这对物种的保存非常不利。4“公益保护”的设想与困局。
“公益保护”的设想与困局
卢忠米说,对野生兰花资源的保护,其实还有另外一种办法,那就是立法保护,比如将兰花列入保护植物物种,对采挖者进行
法律惩治。
实际上,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以前,舟山市林业行政部门确实有过限制采挖兰花的举措。甚至,当地曾要求山上的村民不要留宿外地来舟山挖兰花的人。
但卢忠米承认,在现实条件下,禁止采挖是不可能的,因为整个舟山山区都有兰花,政府不可能把山围起来不让挖。挖兰花又不像砍树那样大的目标,偷偷挖了带下来,根本不可能检查得出来。
因此,在兰花已经形成产业的状况下,只能规范,而不能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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