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在城市发展和公众利益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当然,城市绿地公园的周边,不是不能盖楼,也不是不能住人,尤其是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本来就人多地少,在中心城区,更是寸土寸金,提高土地综合使用效率是当务之急。关键是,怎样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同时,能够让公共绿地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换言之,就是要在城市发展和公众利益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城市应该为公众服务,这是政府的选择,政府不能帮开发商赚钱,而置公众利益于不顾。”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郑时龄说,“公园周边可以建住宅,但开发商应该付出一定成本,不能光是开发商得益,城市和公众却得不到什么好处。”
上海已在共建绿地方面做出探索。崔丽萍介绍,在上海中心城区著名的休闲步行街“新天地”旁边,有一个“太平桥绿地”,占地约4公顷,它采取的就是一种共赢模式,即由市政府、区政府和开发商共同出资建设,绿地周边由开发商开发,开发商对绿地建设有贡献,绿地也能对周边地块开发产生效益。
据了解,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主要的投入在于动拆迁。以广场公园为例,当时的建设成本在13000元/平方米左右,而真正用于绿化的成本只有600元/平方米左右,绝大部分用于动拆迁。目前,上海市区的公共绿地建设以区级政府投入为主,市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因此,有必要探索一种多元投入的运作模式,使各方利益与公众利益得以兼顾。
“太平桥绿地的建设模式值得肯定。”同济大学景观学系主任刘滨谊教授认为。他说,公园,顾名思义,其性质应该是公共的,而不应当为周边少数居民独享。从这个意义上看,公园的周围,应尽可能建一些公共场所,而不是高档建筑。他说,现在有一个概念叫“RBD”,也就是“娱乐商业中心区”,在公园周围,应该尽可能规划建设这样的公共场所,提高公共绿地的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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