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旧城改造步伐不断加快,城市中的大树、古树正面临着生与死的严峻考验,如何善待前人留给我们的绿化财富,并不留遗憾地传给我们的子孙,是旧城改造者必须慎重考虑的。
一件痛心的事笔者曾亲眼目睹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某地为提高城市品位,改善生态环境,决定沿河边建数十米宽的滨河绿化带,其中有一段是上世纪70年代建的自来水公司大院。这里树木郁郁葱葱、枝繁叶茂。有胸径近30厘米的广玉兰、金桂,50余厘米的雪松、香樟,20余厘米的丁香、蚊母、构骨,地径10厘米的银丝茉莉等大树30多种,200余株,绿化覆盖率达70%以上。这些树木不但规格大,有些品种在当地也极为稀少。遗憾的是,滨河绿化带设计人员并未实地考察,在规划方案中设计了一条笔直的车行道从大院中央通过。按照规划,地面原有设施须全部拆除,车行道上所有绿化移至他处。结果是院内房屋拆除时,树木严重受损,大多“遍体鳞伤”,还有不少名贵稀有树木被贼人盗走。目前该滨河绿地已建成开放,原公司院内仅保留3株难移栽的大树。
如果设计者能增强点责任心,因地规划,建设者征求多方意见,缜密考虑,上述滨河绿化就不会出现这种不切实际的低劣设计了。园林绿地规划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就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既然是滨河绿化用地,原地又具备滨河绿化的条件,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将道路稍作些调整,对院内绿化、道路、建筑等略加改造,把自来水公司大院建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园,命名为“饮水思源园”或“水科技园”呢?这样不但让历史留下痕迹,而且花费少、见效快。遗憾的是设计者、建设者偏偏选择了全盘否定前人留下的东西而去缘木求鱼,与当前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观背道而驰。
几点建议在旧城区,集中分布着老厂区、老居民区和巷道,他们是城市改造的首要地段。这些地方特别是老厂区,有不少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栽种的树,现已成参天大树,正值发挥最佳生态效益的时候。更有少数尚未被人知晓的古树名木和稀有树种,如江苏省姜堰市溱潼镇的千年古山茶沉睡几百年,近年来刚被发现,即成为该地区旅游业的一个品牌。
目前正是城市大拆大建如火如荼之际,旧城改造中对待这些宝贵财富最经济实用的方法是原地保留,但不少地方却不这么做,要么移植他处,变得“缺胳膊少腿”,以至死亡;更有甚者,干脆一砍了之。旧城改造中毁坏大树、古树的现象并不是个别的,保护好前人为我们栽下的“乘凉”之树,刻不容缓。
为此,笔者对当前的旧城改造建设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城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不仅是领导决策,更需要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现在一些地方领导工作缺乏长远考虑,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短期行为大行其道。一些匆匆上马的工程建设项目多以牺牲城市多年的绿色积蓄为代价。如果政府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时,能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保护城市现有大树、古树,建成真正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大有裨益的。
二、选好园林绿化设计单位。选择好的园林绿化设计单位不仅是选牌子,更重要的是有责任感的设计师。目前,有些设计师接到任务后,不深入实际对地形、水体、土壤、植被、人文等进行认真、系统的调查研究,仅凭业主提供的一张平面图和领导的好恶闭门造车进行设计,此为园林设计之大忌。设计者一定要深入实际,尽可能多掌握设计地段的信息,同时请园林主管部门配合,提供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三、政府出台拆迁相关规定,禁止大树、古树移植。目前移植的技术、设备从理论上讲虽然已经成熟,但影响大树移植成活的因素很多,有些因素在实际移植过程中很难人为控制,常常造成大树移植死亡或即使成活也失去生态和景观效应。
根据国家绿化的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旧城建设改造中均须留足一定比例的土地作绿化用地。这就是说无论城市拆迁地作何种用途,都需一定数量的绿化地。从这种意义上说保留被拆迁地段的大树或绿地与改造建设并不矛盾。为了保护好大树、古树这一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政府部门可以给树木分等级,与建设单位签订树木保护合同,规定拆迁改造时何种树木不能迁移,何种树木可以迁移、迁移的监督机构、迁移的时间、保证成活的措施、成活率等。实际操作中也可像拆迁评估一样进行树木迁移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简介:袁学文,江苏省姜堰市园林管理处工程师,为该市唯一的城市拆迁大树、古树评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