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焕发出蓬勃的生命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渐成农民致富利器
春日的暖阳下,满脸笑容的游育元告诉记者:“加入农民合作社,我们可以共享市场信息,及时解决
花卉栽培的技术难题,还可以利用合作社的销售渠道把花卉销往全国。”游育元是兴国县高兴镇蒙山村的
杜鹃花种植专业户。不久前,他利用花卉合作社的销售渠道与外地客商签订了供应价值300多万元的
比利时杜鹃花订单。
近年来,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我市农村各类“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据市委农工部农业科科长宋祥燕介绍,全市目前已建立各类农民合作社、协会和中介组织3354个,带动农户70.2万户,占总农户的40%。
合作组织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面对市场,势单力薄的状况,使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增强。去年成立的赣县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仅半年就销售生猪14万多头和其他农产品,销售额达到3亿多元,切实解决了农民的“卖难”问题。合作组织帮助农户扩大经营规模,各地出现了一批生产规模较大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牵头,促进了农业先进技术和实用技术的普及与推广。
合作组织通过对农户提供种子、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供应降低成本;统一与企业签订合同,实行最低保护价,优质优价销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去年,安远县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年人均增收325元以上。合作组织还造就了一批懂技术、会管理、信息灵的农村优秀人才。此外,发展合作组织,还能够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的素质,推动基层民主管理。
发展还须爬坡过坎
采访时,市农业局农经科负责人谈到,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势头较好,但从整体上看,合作组织发展不平衡,组织化程度不高,需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实行联合与合作。
许多合作组织缺乏专门的营销机构,销售主要靠一名或数名大户来完成,没有形成拓展市场和组织资源的能力;许多合作组织很少按股金和交易量实行利益分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有的合作组织管理不规范,制定的章程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产业化水平不高,效益不显著。合作组织由于经济实力弱、深加工滞后,导致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市场经营风险仍然很大,合作组织的经营效益并不显著。”市农业局农经科负责人认为,由于很多合作组织不是“紧密体”,农产品的附加值没有明显提高,农民增收幅度还不是很大。
“合作组织的带头人经营意识、适应市场的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不少业内人士对此有着相似的担忧。
从外部环境来看,一是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合作组织难以得到实惠。据统计,去年我市安排筹建和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仅为100万元,扶持力度不够。二是筹资难。合作组织所从事的都是与农业相关的弱质产业,风险较大效益不高,不利于吸纳城市富余资金和商界投资。农民自身积累有限,也影响组织内成员的投入,资本短缺成为合作组织发展的瓶颈。三是合作组织注册登记率低。我市现在合作组织注册登记率还不到50%。有的合作组织负责人说:“未办登记之前,我们进行农产品销售税收部门从来不要我们缴税,办了合作社登记后反而要缴各种税,无形之中减少了我们的收入。”此外,登记手续繁杂,要提供较多的资料,导致有的合作组织不愿登记。
蓬勃兴起正当时
“发展合作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小康’的重要途径,将有力地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宋祥燕表示,今年7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正式实施,政府与社会各界要以此为契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化运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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