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本报刊出《省城“绿肺”昨惨遭毒手》的消息,报道安徽农业大学实验林场树木遭到砍伐。记者昨天从合肥市蜀山区城管部门获悉,他们已正式向合肥市园林局提出申请,希望该局对被砍伐树木的性质进行鉴定。
5月17日下午,蜀山区城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安徽农业大学林场内有人正在砍伐树木。城管执法人员随后赶到该林场。令执法人员吃惊的是,现场有四名工人正在砍树,地上一片狼藉,被砍伐的树木有40多棵,大部分已装在两辆农用三轮车上,直径大都在10~35厘米左右。地上残留的树桩中,最粗的一棵一成年男子都难以环抱。由于案情重大,在对现场调查取证后,城管执法人员对两辆农用三轮车和被砍伐的树木作了暂扣处理。
昨天下午,合肥市蜀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派专人将相关申请文书递交到合肥市园林局。在这份文书中,蜀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称,鉴于此事社会影响较大,性质较为恶劣,为遏制毁绿事件再次发生,提请合肥市园林局对安徽农业大学林场内树木的性质进行鉴定。
合肥市园林局有关人士昨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合肥市相关法规规定,城市的树木,不论其权属,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砍伐和移植。确须砍伐、移植树木的,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然而,记者昨天下午再次采访安徽农业大学林场一
李姓负责人时,他一方面坦称砍伐行为没有得到任何部门批准,一方面仍然认为,他们是在自家的林场里砍伐的,其树木都是一些杂树,之所以砍掉这些杂树,是为了使教学和科研能够正常进行。
蜀山区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树木要数十年才能长这么粗壮,如今被人肆意砍伐,令人心痛。他们正等待市园林局的定性。如果最终确认该林场砍伐行为违法,他们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