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还是树叶茂盛的防护林,如今剩下的是一个个树桩子。近日,呼兰区莲花镇兴业村村民向本报反映,该村近千棵保护农田的防护林被全部砍伐。
昨天,记者在兴业村村南农田看到,被砍伐的大树,粗的有脸盆大,小的也有盘子大小,5000余米长的农田防护林,成了光秃秃一片,记者细查,共有898棵树被砍伐。
正在农田播种的村民孟庆岭夫妇对记者说,这些树是正月十五被砍伐的,砍树人说有伐树手续。这些大树都是10余年前村民集体种植的,风大时大树挡风,盛夏农忙时,村民累了坐在树下乘凉。
对此,莲花镇副镇长韩宗玉及林业站长刘少成均表示,今年以来并未批准该村伐树。兴业村村党支部书记薛庭君则说,他不知道村里防护林的树被伐。
然而,兴业村村长郭成刚对记者说,正月时他发现有人伐树,曾寻问过村书记薛庭君,薛书记说,人家伐树有产权证,咱村管不着,别管了。郭村长还说,村里曾欠大队徐会计的钱,这些树卖给了徐会计,卖了多少钱他不知道,也没看见砍伐产权证。于是,记者再次找村党支部书记薛庭君核实情况,但直到记者离开兴业村时也没找到他。
省东方律师事务所李杨律师说,根据《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采伐集体、个人所有的林木,应当向区县(市)林业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林业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规定采伐,无采伐证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