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说过卖树的向买主保证树苗能成活的承诺,没想到还有人会做出让成活的树短期内死亡的保证,这些人打着卖树的幌子,暗地做着替人毁树的生意。
昨天13:00左右曹庄花市门前几名小贩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地上放着一些葡萄藤,用来招揽生意的一张硬纸上写着“出售各种树木,上门服务”等字样。和前来选花的顾客聊天时,这些小贩还透露了自己比较有特色的服务,比如上门修剪树枝,传授养花经验等等,最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然还能“杀树”,而且方法隐蔽,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让树枯萎。
记者询问后得知,树干直径在30厘米以下的树木,他们的收费价格在15元到20元之间,如果是更粗壮的大树,价格会有所提高,最高的收费能达到50元。一般来说,一棵20厘米直径的小树一周就可以完全死亡。至于他们采用的方法,小贩神秘地表示:“放心吧,只是在树根附近下手,保证做得天衣无缝,让别人看不出来。”
记者从小贩口中得知,找他们毁树的人中,有的是住在一楼的居民,他们往往想要在窗户前加盖小房,但是有些树木很碍事;也有的是因为不喜欢物业在自家院子里种植的树木,想私自更换植物品种;另外,还有的是底商,他们担心门前的大树挡住了招牌。毁树的原因可谓多种多样,想把树毁掉的人无不是担心会被举报受到处罚,所以才来找人“暗杀”树木。
对此,一位对树木习性比较熟悉的顾客推断,他们有可能在树根处钻孔或者刨松树根的土,在土中或是钻的孔里面加入白灰、麻椒等东西来刺激树木,更有甚者,还会在树根处浇硫酸等腐蚀性化学液体,这样做表面上根本看不出任何痕迹,即便是再茁壮的树也不会继续生长了。
严重毁树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一名园林局的工作人员说,一般来说,城市规划中的树木即便是自然死亡也要由园林部门进行补栽,个人私自损毁以及砍伐树木都是不允许的。
据介绍,2004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遇到因树木病虫害严重、死亡或者倒伏、断枝等对人身和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确需砍伐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单位或个人可砍伐树木,砍伐后应当及时补栽。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按照树木赔偿费的十倍缴纳补偿费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补栽树木。
对于毁绿损绿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出面劝阻并举报。可以向事发所在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市园林局法规处反映。对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毁绿损绿行为最高可以处罚50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