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流转”应运而生 2003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鼓励全社会投资林业,提出“谁造谁有,合造共有。”
“发展林业,有双重保障。”谈及从深圳回乡创办林业企业的初衷,公司董事长王执权说,一方面国家政策明确,另一方面市场前景广阔。国家林业局的统计数据表明,到2015年,我国木材需求缺口至少达1.4亿立方米;目前省内木材年需求量达1738万立方米;安庆市即将破土动工的60万吨林纸一体化重点项目,建成后年木材需求量达240万立方米。这都表明,木材市场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卖方市场。
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2003年6月中厦林业公司正式成立。公司大胆创新,推出“林权流转”这一全新的经营模式,即“合作造林、委托管理、利益共享”。就是说,业主每亩投资5000元左右购买林权,中厦公司将负责种植、养护、采伐、销售等相关工作,等树木成材后,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公司与投资者的合同关系一般为7年。
近三年来,中厦通过这种模式精心运作速生丰产用材林项目,建立了一支“造林、育林、护林”一体化的专业队伍,建设了优质苗木基地两千多亩,建成了遍及皖江南北的速生杨基地近4万亩。去年该公司被省林业厅授予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
编辑点评:中厦的林权流转,实质是将全社会办林业的概念注入了市场机制和利益法则,形成了公司与林木所有者林权流转加合作托管的全新经营关系链。此举一方面使社会闲散资金有机会投入到风险较小的林业中来,另一方面,有效地解决林业企业产品生产周期过长的问题。因此,要使林业产业化健康有序地发展,并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效益,“林权流转”是值得重视的产业环节。
降低业主投资风险 记者调查:不可否认,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林业投资风险来自林木生长周期内的自然危害、后期管理管护和价格风险。
为降低投资风险,中厦公司向投资者承诺,保证林木的成活率不低于90%%,7年内每亩活立木蓄积量不低于15立方米,平均每棵胸径达到22厘米以上。他们将60%%的林木作为自有林,已备在遭受意外风险情况下,对投资者进行有效补偿。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实行人、林地、林木见面的方法,组织准投资者到所流转林地进行考察,使客户自主做出投资与否的决定。
作为投资者,最担心的莫过于资金的使用情况。为此,中厦公司于去年底从投资者中民主选出7名业主成员组成业主管理委员会,在全省率先赋予业主委员会对管护工作的监督权,同时对管护资金实行单独立户、专款专用。管委会主任张春来认为,业主管委会的成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
早有专家提醒,看一家公司是否真实可靠,最重要的是看其是否有能力办理林权证,因为林权证是普通投资者去获取收益的一个重要
法律保障。据介绍,中厦公司现已办理林权证面积近万亩,其余基地的林权证正在积极申办中。
编辑点评:7年对任何公司来说,都是经营上的一种挑战,如果公司在此期间的经营遇到困难,甚至破产,对投资者来说,虽然有《林权证》作为保障,公司不在,林子还在,但森林病虫害、火灾、市场价格等风险时刻存在。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在对社会造林加强监管和规范的同时,不能因噎废食,要关心扶持民营林业企业发展。因为保护企业,最终保护的还是众多投资者的利益。
打造完整产业链 记者调查:只有对林木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其附加值,才能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显然,如果公司利润空间进一步扩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就会进一步缩小。
中厦公司深谙其道。据介绍,他们将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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