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这就意味着必须到北京才能解决。我们多次与荷兰菲尔蒙有限公司进行过协商,他们一次次让我们失望,连他们签下的协议都不想认。目前,我们已经聘请了律师,收集证据,如果在短期内协商无果,我们就起诉。”昆阳的敖氏兄弟显得有些无奈。敖玉忠说:“我们有约定,如果发生争议要到荷兰进行解决,这对于我们小花农来说,可是笔大账,我们更希望协商解决。”
种球在出售时就有问题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爱国说,这批百合种球在出售时就有问题,当时销售的经手人曾立下证明,销售人的行为是代表公司的。现行的种子法有明确规定,腐烂、霉变、不合格的种子是禁止销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不能有欺诈行为,否则要双倍返还。合同法也规定了必须公平交易。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发生在中国的案件,必须按照中国的法律来审理。进口检疫主要是把关,种子是否带有病毒、病菌和虫害等问题,进口一瞬间合格并不等于永远合格,否则就成为片面观点。来到中国境内,在保管和仓储中也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只有在销售到农户手中时是合格的种球,才能确定合格。
■ 记者手记
花农急需技术扶持
云南省花卉产业联合会产业发展处的徐先生介绍,云南的鲜切花生产基地主要在呈贡斗南和玉溪等地,而用于鲜切花的种球绝大部分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其中以荷兰为主。去年通过海关进口的大大小小的种球数量达7000万个,其中90%以上都是百合种球。
云南省花卉产业学术带头人胡虹研究员说,百合是云南的3大鲜切花之一,前年,全省进口种球5000多万个,每年都呈上升趋势,百合既是高收益又是高风险的花种,整个种植过程非常精细,除了提供种球的公司要完全保证质量外,花农在种植时必须具备所有的栽培技术能力才能种植好。花农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也必须具备识别种球的能力,对自己所购买的种球要有一个鉴别能力,能够发现种球里面潜在的病菌、病毒和虫害等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种球监管,保证种球公司和花农实现双赢。
从上述这一事件,我们也可以看出:云南作为花卉大省,在种球上,我们主要依赖国外产品,这对于整个产业或花农来说,有被动的一面。有关人士呼吁,我们应该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同时,在与国外公司交易时要与懂操作规范、熟悉国内外法律的诚信公司来合作,一旦产生争议,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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