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
黑龙江省伊春市政府(伊春林管局),在乌马河林业局的乌马河经营所召开“乌马河经营所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林木流转、林地承包启动仪式”。随着拍卖师槌声落定,“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拉开帷幕。
今年1月4日,在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国家在伊春国有林区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方案,同意在伊春林区的5个林业局15个林场(所)中,拿出8万公顷的国有商品林地,让职工有偿承包经营,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林木的处置权交给职工,一定50年至70年不变,首开全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先河。
温家宝总理说,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开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落实中央决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有林区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对于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伊春是国家重点国有林区,有400万公顷森林。自1948年大规模建设以来,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成为开发最早、贡献最蟆⒆试聪淖羁臁⑽疃唷⒗钒ぷ钪亍⑵独С潭茸钌畹墓辛智?0多年来,伊春可采资源消耗了98%,森林蓄积减少了55%,经济结构严重失衡,经济发展明显滞后。
2004年4月,国家林业局确定伊春为全国惟一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为全国国有林区提供改革、发展的经验。
伊春林区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林权制度改革的探索。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第一步,组织职工营造了部分“自费林”,并通过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林间空地的使用权,营造了部分民有林;第二步,从2000年起,将过去个人营造的“自费林”、民有林,全部确定为个人所有的民有林,并进一步扩大了营造民有林的范围;第三步,就是要将国有林区的部分林地(主要是次生林地和无林地等)拿出一块承包给林业职工经营,把林地的经营权、处置权及林木的所有权明确到职工个人,使职工家家有其山、户户有其林,调动职工经营林业的积极性,使林子尽快长起来,职工尽快富起来,进而使国有林区在新的体制下活起来,发展起来。
伊春市市长、伊春林管局局长许兆君在启动仪式上说,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是伊春林区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次林改把职工的利益、职工的积极性和国有林区造林、营林事业融为一体,是真正意义上的“林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通过把林木、林地资产变成资本,由资本进入市场的环节,实行活立木市场流转,让职工尽快受益,突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概念。实行林改后,家家都有“绿色银行”,经济效益不言而喻;森林的整体功能必将进一步加强,生态效益显而易见;可以有效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社会效益不可估量。
许兆君强调,林改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确保林地不逆转的原则;必须坚持承包主体为林业职工,充分调动承包经营者积极性的原则;必须坚持改革收益不流失,确保国有森林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必须坚持公开、公平、透明,改革与稳定并重的原则;必须坚持积极有序配套推进的原则,确保试点取得圆满成功。
乌马河经营所的工人蒋永彬与伊春市市长、伊春林管局局长许兆君签订林木流转、林地承包经营合同后,激动地说,我们真正成为大山的主人了,林业职工几代人的致富梦想就要实现了。我们承包了林地,买到了林子,就等于买了一个“绿色银行”,就等于买了只涨不跌的原始股票,我们会倍加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