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授牌仪式在天津举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和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戴相龙共同揭牌。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最高荣誉。2002年,天津市全面启动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经过全市各方面共同努力,2005年底,27项考核指标全部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验收。今年1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天津市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这是我国四个直辖市中第一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天津市自2001年提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目标以来,克服城市规模大、历史欠账多、受资源环境制约强等众多困难,实施工业东移战略,实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节约型城市建设,全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目前,天津市在发展循环经济、中水回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业固废利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及城区绿化等多个方面,建成了若干具有示范意义的环境基础设施精品或样板工程。
天津市坚持把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作为保障群众健康的民心工程来抓,重在过程、重在治本、重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先后组织实施了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安静工程、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清理市容环境违章行为和对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效地解决了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城市面貌和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
天津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过程中,不断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市共投资23.3亿元,建成8个污水处理厂,成立污水处理专业上市公司,实现了污水处理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运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每日157.3万吨,污水管网覆盖面积达305.6平方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1%(2005年上半年为79.31%),每年可削减COD排放量10.6万吨以上;投资15.1亿元,建设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同时,关闭了221处垃圾临时卸地,垃圾围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1%;完成了总长18.5公里的津河和19.9公里的卫津河改造,两岸绿化30多万平方米,新建园林绿地19万平方米,完成市容整治17.5万平方米,全市累计新增绿地5826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由2001年的26%提高到35.01%;投资1.35亿元,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年处理能力3.7万吨。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天津市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率和对环境质量状况的满意率均超过90%。
目前,天津正着眼生态保护,向“三创一建”目标迈进:一是继续巩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二是到2008年底,城市绿化建设、生态环境、市政设施、景观保护及园林建设等各项指标全面达到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三是到2009年底实现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到2010年率先把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建成生乔?015年把天津建成生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