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两年表彰100个“绿色小康县”,1000个“绿色小康村”,1万个“绿色小康户”
记者郭云龙报道 日前,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要求各地树立生态道德,创建生态文明,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推进广大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据了解,“创建行动”是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四部门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将在行动中实施三项建设,采取四项措施。“创建行动”将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科学造林营林,实施“林业富民计划”;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推动兴林富民;大力弘扬森林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加快村庄绿化,推进村容村貌的改观,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促进农村民主管理进程。
在“创建行动”实施过程中,我国每年将改善100个县的生态状况,选择100个县开展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每年建立50个新林区示范点,建设森林经营示范县,搞好森林灾害防治和生态公益林抚育管理。以村、路、宅、河渠“四旁”绿化为重点,以村为单元,整村推进的方式,通过绿化美化改善村容村貌,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紧密结合全国商品林示范基地、竹藤
花卉和森林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名特优新经济林示范村、高效竹林培育示范基地、花卉产业示范区。扩大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林木花卉种苗信息服务和“林业送科技下乡”活动,培育一批林业科技示范点和示范户。并积极营造青年林、结婚纪念林、三八妇女林等各种纪念林活动。
根据要求,2006年6月起,各地要全面启动“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工作,并将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报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07年起,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每两年评选表彰100个“绿色小康县”,1000个“绿色小康村”,1万个“绿色小康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