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辽宁省林业建设出现了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新形势,按全省造林规划,今后几年内需每年造林500多万亩,需要合格苗木10亿株,新形势对辽宁苗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几年来,辽宁省苗木生产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近5年仅国家投资已达1亿多元。各级政府还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目前该省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育苗新局面。据2002 年底统计,全省共有苗圃20568处。其中国有苗圃277处,乡、镇集体苗圃939处,个体苗圃19352处;育苗面积41万亩,苗木产量31亿多株,其中容器苗为1.36亿株。主要造林树种的总量可以满足造林绿化的需求,产业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辽宁省的林业育苗事业方兴未艾。
虽然辽宁省林业育苗基地为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其生产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下生态建设的要求。主要表现在:第一、市场开拓与发展规模不适应,部分品种相对过剩,而个别造林树种供应不足。第二、苗木基地基础设施薄弱,育苗手段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有些苗圃缺乏水利配套设施,不具备育苗生产的基本条件。工厂化育苗、组织培养等育苗新技术的推广刚刚起步。第三、树种结构不尽合理。杨树类苗木偏多,用于城市绿化的大规格苗木供不应求。引种工作相对滞后,珍贵乡土树种的优势尚未得以发挥。第四、苗圃数量虽多,但过于分散,平均每处育苗面积20亩左右,难以形成产业化优势和规模效益。
为了改善上述情况,辽宁省将采取各项措施。一是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将育苗基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为育苗事业的发展搭设平台,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二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各级政府在给予经济扶持的同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合作,引导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三是坚持以改扩建现有基地为基础,完善功能;以科技为先导,推进技术服务;以市场为导向,完善市场体系。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加强苗木品质的检验监督、检疫和执法工作,维护苗木流通秩序。
根据辽宁省的目标规划,在今后4年内重点改扩建的育苗基地将达到88100亩,其年产苗量将达到10亿多株,其中容器苗2亿株。重点育苗基地建成后,为国家投资的造林工程供苗率将达到85%以上,一级苗木出圃率将达到90%以上,良种苗木将达到80%以上。全部投资预算共需资金1.63亿元。重点育苗基地的建成将使全省的树种结构趋于合理,品种供需基本实现平衡,优质产品在市场上将占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