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俞言琳报道 为了做好今春种苗生产、调动和调剂,保证新疆各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建设质量,新疆各地加强了对种苗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新疆计划植苗造林237万亩,其中,“三北”防护林建设造林127万亩,退耕还林造林110万亩。总需苗量约2.6亿株,其中需生态树种苗木约1.8亿株,需经济林树种苗木8137万株。还有飞播造林15 万亩。
为了完成植树造林任务,新疆各地积极组织苗木,仅国家森林良种繁育中心、新疆吉木萨尔林木良种实验站就准备各类苗木1800万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准备各类苗木40多万株。全疆准备可造林苗木约4亿株,其中,生态树种苗木3亿株左右,经济林树种苗木8144.28万株,超过了需苗量。
虽然新疆今年造林苗木供给有余,但树种间不平衡,杨树、榆树、沙枣等生态树种和杏子、红枣实生苗等部分经济林树种苗木剩余约1. 5亿株,梭梭、核桃、石榴、葡萄、红枣嫁接苗等树种造林苗木供给不足,总缺苗量达1897.05万株。
植树造林开始前,自治区林业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造林绿化任务及早组织力量对本地今春出圃苗木分树种、品种、苗木质量、等级进行认真清查,制定苗木供需计划。按照县(市)、地(州、市)、区内区外逐级就近调剂种苗余缺的原则,搞好本地种苗供需平衡。明确规定凡是造林绿化缺苗的地方,本县(市)有苗木的,不得从外县(市)调运;本地(州、市)有的,不得从其他地(州、市)调运,自治区有的,不得从区外调运,特别是工程造林用的常规苗和生态苗一律不许从区外调入。确需跨省调入,需经区、地两县审批。同时,他们把查验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和“一签两证”(质量标签、种苗检疫证、种苗检验证)作为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的切入点,加大种苗执法力度,依法严查无证生产、经营种苗行为,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苗坑农害农行为,确保林业质量安全。凡工程造林、农民退耕还林所需种苗,积极推行林木种苗采购采购招标制度,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背农民意愿,强行销售林木种苗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