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让昆明大塘康林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美林最高兴的事就是“8万余株苗木被埋事件”终于暂告一段落,并且领到了部分赔偿。提到这“8万余株苗木被埋事件”,还得从头说起。 1992年12月18日,李美林与当时的昆明黑林铺镇大塘办事处签定了“承包20亩荒山创办园艺种植基地40年”的合同。之后,李美林投入全部精力,经过10多年的艰苦奋斗,终于将昔日的荒山野岭变成了种有20多万株珍稀植物、100多个绿化苗木品种,并集园艺信息传播、经验交流、植物引种试种于一体的园艺场,有形资产达到300多万元。2003年,大塘康林园艺公司挂牌成为昆明市园艺学会的实验示范基地。 就在园艺场发展蒸蒸日上的时候,2005年10月11日,大塘办事处口头告知李美林,园艺场已被征用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要求李美林在限期内将所种苗木搬迁。但李美林还未做好苗木搬迁准备,且未与用地方就搬迁补偿达成协议前,用地方就在11月先后三次用几台推土机、翻斗车拉来废土,强行将11亩地里的云南樱花、香花槐、雪莲果及昆明市园艺学会试种的植物品种等8万余株,价值达60万元左右的苗木埋入地下。 为此事,李美林先后三次与用地方就搬迁赔偿问题协商,但赔偿数目双方未达成一致。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李美林奔走相告,先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当地土地、园林等部门,昆明市园艺学会,相关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和主持下,2005年12月13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用地方就尚未被毁埋的苗木补偿大塘康林园艺公司59万元,并在2006年1月6日前付清。 2月1日,李美林接受采访时说:“对未毁埋的苗木虽然拿到了59万元的搬迁补偿,但已被毁埋的苗木的补偿及合同未到期而单方面毁约等一系列问题至今还未达成协议。我们将继续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