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盆景展览除参展单位、参展作品的数量及展品艺术的精美均创历届之最外,还以其对规则创新的探索,成为人们注目的热点。
本届展览对参展单位展品的数量、类型、规格及其所占展品总数比例、评比办法、奖项设置作了重大改革,每项工作力求细化,对规范和发展我国盆景艺术事业具有导向性影响。
本届展览组委会聘请无参展展品的中国盆景艺术专家、中国盆景艺术大师为评委,组成具有专业性的以韦金笙先生为主任委员的11人评委会。
评委们对注册参展1213 盆(件)展品(不包括注册参展单列的传世佳作10盆),按30%获奖面,分别类型、规格及每种规格占获奖总量的比例进行评比。程序如次:记名评选候选入闱展品;经集中用计算机统计、评委会确认候选入闱展品;对候选入闱展品进行记名打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以积分数从高往低排列,确定入围展品372盆(件)并选出初选金奖57个、正式银奖130个和铜奖185个;从初选金奖5 7个中,按10%的比例,采用无记名1人1票办法选出大奖6个,余下初选金奖51个即为正式金奖。此外,评委会通过会议,一致评选出传世佳作奖10个、展台布置奖1个,创新换代奖空缺。
评比全过程由泉州市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此种监督是作为中介机构的公证处依法所为的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公证员并非进行评比活动的专业人士,不能越俎代庖为评比行为,而是依照公证程序,实地适时确认评比规则、评比程序、评比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这里,评比规则成为公证人极为看重的准则。本次评比一改过去以评议为主的办法,改革为以打分为主,是对我国传统文化注重结果而不注重过程(程序)的一种否定。
本届展览及评比,至少体现了如下规则性优点:
A.保护古树资源、保护环境。控制大型盆景占参展总量比例,提高中型盆景规格,倡导发展中、小型盆景。
B.鼓励在继承传统盆景艺术基础上创新,追求盆景艺术形象美、整体美。
C.评比奉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并成为首次申办公证的一届中国最高级别的盆景展。
D.探索盆景展的规范化,促进盆景艺术的市场化。
在知识经济时代,规则的制定和创新也是财富生成的过程。起源于我国的盆景,兼具艺术性和商品性。有这样的时代和历史背景,有感于第六届中国盆景展览成功举办留给我们的启发,笔者建议: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主持,在政府主管部门、盆景艺术专家、大师、工作者协力支持下,起草制定《中国盆景展览规程》,对盆景展览的定义、组织,盆景的概念、类别、类型及规格,评比的奖项设置、评比规则、盆景的鉴定及异议处理,盆景的估价、拍卖、交易,盆景的保护,盆景展览及评比的计算机设施及其操作管理等与盆景展览相关的事项。从多种参与者的主体及其相关的权利义务层面,进行技术上和程序上的规范,使我国的盆景展有国家层级的优良规则,促进我国盆景艺术的大发展,使我国的盆景展成为世界上最具魅力的展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