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兰的花卉流通体制由三个部份组成。一是相继建立12个大型鲜花拍卖市场,全部由花农和花卉生产公司集资兴建。每天都有国内外花商云集拍卖厅。1988年成交额34.35亿荷兰盾,形成世界最大的花卉贸易中心。二是有400多个私人进出口公司,专门经营花卉进出口业务。三是国内鲜花零售网点10800个,其中花店4400个,花街和流动花车1900个,超级市场和百货公司2700个,售花的花园中心550个,代售鲜花的汽车加油站1250个,分布广泛,人们购买方便。 鲜花拍卖市场使花农成为联合的伙伴,花农们可以集中力量搞好生产。它沟通并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反馈信息;减少国内花卉企业间的竞争,保障花农的切身利益。 12个鲜花拍卖市场之间联合成立了两个民办协调组织。一个是荷兰花卉协会,由各拍卖市场董事长参加组成董事会,选出主席。其任务是:协调各拍卖市场间的关系;对花卉贸易给以指导和促进(包括鲜切花、观赏植物的行情、技术咨询,对世界花卉贸易情况进行研究和统计等);向政府提出有关花卉事业的建设性意见。其主要任务是为拍卖市场服务,共25人。另一个是花卉理事会,由批发、零售、出口商、花农共同组成董事会,董事长现由花协主席兼任,工作人员30人。主要任务是向国外做广告,办展览,并在主要花卉输入国设办事机构,协调出口贸易,促进国内花卉生产。两个组织均由拍卖市场提供经费。 在荷兰,凡是有资金、有设备、有实力及信誉的公司,经政府批准,即享有花卉进出口权。目前约有400多家花卉进出口公司。另外,政府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方面严格把关,以保障花农的切身利益并维护国家信誉。荷兰空运发达,他们还千方百计为出口花卉提供优质服务,支持花卉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