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由于园艺产品销售市场竞争不断升级,该国成立了植物种植者权利(PBR)协会,每年又不断有花卉公司注册新的产品商标,因而在近十几年里,花卉产品名称逐步从最初的植物学名称转变成为现在的销售名称。产品销售名称由花卉公司申请注册,只有该公司有权使用这一名称,该名称受法律保护。
今天,走进澳大利亚任何一家花园中心,人们会看到几乎所有的花卉商品上都悬挂着印有其“名称”的标签,但是,消费者却无法判定该产品到底是哪种植物,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商家为保护自己的新品种免遭他人“复制”而不愿将品种名标注在标签上。
法律保护
澳大利亚植物种植者权利协会规定,禁止花卉种植者擅自繁育从外国进口的以及国内其他公司已注册商标的产品。不仅植物品种受法律保护,就连其申请的销售名称也不允许其他公司使用。一般情况下,这些花卉的销售名称都不是此种植物的品种名。
关于商标
商标是指悬挂在某种花卉产品上,用以区别其他同类商品的标志、记号,它并不能保护该品种不被其他商家繁殖或销售。它只表示这一标识不能被其他人使用。因此,人们可以自由繁育任何一种花卉,对此,法律是允许的。法律保护公司的产品专利权,仅仅是保护其商标不受侵犯而已。
名称混乱
到底有多少生产商将产品名称当作了植物品种名呢?关于这个问题,业界争议很大。而这也正是目前销售标签上名称混乱的主要原因。
毕竟,如果花园中心一盆盆花的标签上只标注一个名称,顾客很容易把它当成是这一类植物的植物学名称。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最重要的是要明确标签上的名称是产品销售名,而不是其品种名。
商标分为“已注册”和“未注册”两种,从法律的角度讲,两者区别很大。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未注册的商标最少要花费约5万美元的资金,而且必须证明该商标确实存在。
拉丁名称
借助植物学分类系统,我们能区分地球上的一切植物,即每一种植物在植物学分类上都有一个名称,这里所使用的便是拉丁文。但即使是这样,也有少数名称会随时代的变迁而改变。
由于拉丁文十分复杂,而目前这一语种几乎已经绝迹,所以对花卉业从业人员来说,使用拉丁文为花卉产品命名既复杂又陈旧。而很多花卉零售商也表示,即使不够科学,他们也不会使用拉丁名称销售花卉,因为这些拗口的花名会给产品销售带来很多麻烦。
不过,一套完整统一的植物命名体系对于世界各地的专业人员进行学术交流是十分有必要的。毕竟,同一品种的不同商品名相差太大,人们很难把它们联系在一起。
植物重名
无论是法定的、植物学的,还是商业使用的,植物重名现象经常发生。最近,这一问题引起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为此,有些国家建立了植物名称数据库,澳大利亚也成立了绿色生命数据库。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受法律保护的植物名称会逐渐增多。
简单地说,现在,澳大利亚的商业界、科学界和法律界正在共同努力,以求获得最“完美”的植物名称。但这对有些企图利用假名字滥竽充数、鱼目混珠的商家来说,可就是一场噩梦了。
综上所述,目前,在澳大利亚大多数零售苗圃中,花卉标签上的名称不仅使消费者感到迷惑,也让执法机关和商家感到头痛。准确地说,一枚“完美”的植物标签应该让消费者、零售商、植物学家、植物种植者权利(PBR)办公室、标签生产商以及专利品或商标的代理人都满意才算合格。
很明显,在多方努力下,今后因植物名称引起的法律纠纷将越来越少,而令大多数人满意的名称也将出现在花卉产品的标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