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人”是一种与人打交道的学问。在这里,笔者将探讨一下销售管理者怎样与下属打交道,讲一些“管人”中的潜规则。
笔者认为,“管人”有四点是需要注意的。这四点分别是:公平原则、及时原则、补偿原则和公私分明的原则。
一、公平原则中国有句古话是说“不患贫患不均”。作为一名管理者,如果能深刻地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就容易管理下属了。但不少管理者有个习惯,就是谁做得好,就对谁特别好,资源给的多,支持的力度也大。而对于暂时做得不理想的员工,除了责备以外,常常冷落对方,以为这样能收到效果,但这是个最大的误区。如果你还不想炒掉某个员工,而且还要给他机会的话,就要把他与其他做得好的员工平等对待,这样才能期待他会有好的表现。
因此,笔者建议:要么炒掉不好的员工,要么就是平等对待,算是对“不患贫患不均”最好的注解吧。
二、及时原则及时,就是对于员工的行为要反馈及时。这点好理解,但是不好操作。举个例子:某个员工在开会时老是不专心,说过的事情经常忘记。你会怎么处理这事呢?第一个办法是过后跟他谈,叫他改正。第二个办法就是在开会时找个机会,叫他复述别人刚刚讲过的内容。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办法,对于想纠正的问题,当场就让对方知道后果,这样他就会印象深刻而不可反驳。及时原则主要是指结果反馈要及时,让下属能马上知道其所作所为产生的后果。
三、补偿原则补偿原则其实是跟公平原则相对应的。在我们日常与下属相处的过程中,做到事事公平是很难的。那么怎么办呢?其实不妨用一下补偿的办法。让这次吃点亏的下属,下次得到补偿。举个笔者碰到的例子:由于公司的售后服务跟不上,导致了某位客户意见很大。而负责该客户的业务员A就成了他发泄的对象。最后公司要把货款退给这位客户时,业务员A打死都不愿去见这位客户。怎么办?自己的问题自己去面对?这根本不是业务员A的问题,而是公司的问题。怎么办呢?最后,笔者叫了一名平时很主动的业务员B,由他把客户的款给退了。
这事让业务员B觉得委屈,为什么偏偏要由他来出面呢?不少销售经理在处理这样的事情时,往往不经思考,喜欢吩咐平时信得过的业务员来处理事情。如果长此以往,这个业务员并不觉得是你看得起他,而是觉得自己好使唤,很容易陷入“惩罚好人”的怪圈。这件事笔者是这样处理的,这次你吃了点亏,下次把自己的一个单让给你签。如此一来,业务员也不觉得你偏心,而想到因为他主动帮了你一次,是你补偿给他的。以后,想让业务员帮你做事,或者分担一些责任的时候,他就会主动多了。
虽然补偿的原则有点厚黑的味道,但是,用得好,就能很好地做到公平对待下属的效果。而且,业务员知道了管理者这样的做事办法之后,都会主动地去承担责任了,因为他们知道:你做事公平。
四、公私分明公私分明,就是在工作的事情上或者在工作时间,一切都是公事公办。私下里,就不要那么严格了。在国内,要想做一名成功的管理者,怎么用好“私”的时间,即办公时间以外的时间,那是有讲究的。比如,在办公时间严厉地批评了某位下属,如果看其有改正的现象,在私下里就要对其好点,与其多沟通。很多销售管理者做事严明,上下分明,俨然给人一副领导的感觉。但在笔者看来也不妥,在中国,人情是要讲的。不能对下属的私事不闻不问,整天冷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