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等能源植物,它们适合在恶劣的生态环境下生长,主要利用荒山荒坡和盐碱地、荒滩、沙地,不会与粮争地。中国农科院油料所所长王汉中则认为,从经济层面说,基本粮食作物增加工业用途,有利于拓宽其需求弹性范围,避免粮食供销中“多收三五斗”困境的发生,从而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
由于我国对能源植物的资源储备、研究及开发都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水平不高,专家们对此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为了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生物技术,迫切需要政府在生物能源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中增加投入并尽快出台具体的关于生物能源的具体的政策扶持措施,提高生物质能在能源中所占比例。建议政府给予能源植物基础性研究更多的关注与支持,有关部门应将生物能源的开发利用列入新兴产业,在制定长期规划时给予明确定位,并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务实地推进各项工作的部署。同时,生物质能源产业的研究和发展强调单位之间的合作,针对重大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发展过程中要尽可能的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
二是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政策措施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出路”问题。像中油所与华中农业大学均在油菜生物柴油的科研中取得重大突破,并已进入中试,却无法解决这种可再生能源的“出路”问题。在缺少生物柴油国家标准的背景下,现行柴油机在正常情况下不会贸然改用生物柴油,这是当前生物柴油产业化的最大障碍。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能尽早制定出生物柴油国家标准,促进科技攻关的进一步开展。
据了解,目前德国、美国等国家均有详细的生物柴油国家标准。在“生物柴油”发展最为迅速的德国,这种新燃料的标准即以低芥酸菜油为原料制订。美国生物柴油主要的产品形式是混合油,比例为生物柴油20%,普通柴油80%。
三是根据《可再生能源法》,为提高生物柴油的竞争力、促进清洁空气并减少石油的进口量,国家应及时出台促进生物柴油生产的优惠政策。在德国,生物柴油接受补贴、免税等政策后,销售价格甚至低于石化柴油,在市场上极具竞争力。
四是在能源植物的栽培引种过程中要注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安全性评价。有些品种如需要从国外直接引进,必须经过国家安全性评价之后方可实施;部分大戟科、
瑞香科的植物在栽培研究过程中要进行安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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