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陶博士的见解非常精僻,点中了我省园林绿化中存在的一大积弊!海南园林绿化确实需要深刻反思。”省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陈永富在看了9日本报对弘陶博士的专访后说,其实关于园林绿化的指导思想,早就有明确规定,要求以乔木为主,以乡土树种为主。对于目前海南各地普遍存在的有绿化缺树荫、行人常常饱受灼热之苦的现状,陈永富认为主要是地方执行不到位所致。
陈永富介绍,省建设厅早在前年就发文要求城镇绿地规划设计,既要体现海南热带风光特色和地方文化风格,又要符合海南气候特征,便于养护管理,形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绿化格局。规定乔、灌木覆盖面积占绿地总面积70%以上。城镇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比例应占总树种60%以上。
他向记者提供的有关文件证实,国家和省政府其实早就对园林绿化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国务院2001年20号文件是《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总的看来,绿化面积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绿化水平比较低;城市内树木特别是大树少,城市中心地区绿地更少,城市周边地区没有形成以树木为主的绿化隔离林带,建设工程的绿化配套工作不落实。”
国务院通知要求,各城市在园林绿化设计中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本地特色和民族风格,突出科学性和艺术性。各地要因地制宜,在植物种类上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优先发展乔木;园林绿化应以乡土植物为主。城市公园和绿地要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配置要以乔木为主,提高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多的绿化休憩空间。
建设部在2002年的211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一些地方城市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土化、乡土化的物种保护和利用不够;片面追求大草坪、大广场的建设;大量引进国外的草种、树种和
花卉;盲目大面积更换城市树种。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在2004年5月28日出台了城镇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该规定指出,城镇绿地植物配置应坚持植物生态适应性原则,乡土树种为主原则,生物多样性原则,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相结合原则,乔木为主,乔、灌、藤、花、草科学合理配置原则。
规定要求,各类绿地的地形设计应科学合理,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有利于植物生长,有利于水土保护,降低建设投资和养护管理费用。各类绿地应具备大树生长的立地条件,保证其必需的营养条件和生长空间,不能设置影响大树生长的地下设施。各类绿地的植物配置均应处理好与地下管线的关系。绿地中的硬质铺装,应尽量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的透气透水材料和施工工艺。
省建设厅特别要求,建设和改造现有绿地,必须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现状树木花草,特别是大树、古树和名木。不得随意砍伐、更换行道树等城镇绿化树木。乔、灌木覆盖面积占绿地总面积70%以上。城镇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比例应占总树种60%以上。选定骨干树种应突出植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