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也就很难明确,我们也就不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了。”邢副局长是这样解释没能处理的原因的。
“边界纠纷解决是处理毁林案件的前提?”记者想不明白。
当天下午4点,记者在县林业局见到了该局相关负责人。
“牧场拔苗行为不是毁林行为吗?就单独毁林行为为什么就没有处理结果呢?”记者问。
该县林业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树只有长了5年以后,拿到林权证了,才属于幼树,才能说是毁林行为。而在这起事件中被毁掉的树苗才种下去两年多,牧场拔苗行为只能算是毁苗行为。
“幼树必须是存活5年以上且有林权证?”记者问。
“是的。”该工作人员十分肯定地回答。
“那潘青海那块地属于什么呢?”
“他那块地属于新造林未成林地。”该工作人员回答。
19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河北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他说,树苗只要一出苗圃,进行了移植种植,就属于幼树了,跟林权证,跟这树生长了几年都没有关系。而毁林只要在行为上有故意拔或者折头等人为的、蓄意的破坏行为,不分林种,不分树种,不分权属,都构成损毁林木的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显然,那片被毁掉的未成林造林地同样也是受我国森林法保护的森林资源,那么为什么相关部门一再地以边界纠纷未确定、法律责任不明确而对这么大面积的毁林事件不作出处理呢?
记者在离开围场县时,得知该县政府又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对潘青海所种树苗被毁事件正在处理。
北京人都不会忘记今年春天的大风沙,而作为津京风沙源治理工程一部分的新造未成林得不到有效保护,那么大的林子说毁就毁了,还没个说法,以后谁还敢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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