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决林区职工的致富问题,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
黑龙江省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兴山林场的做法是,大力推行股份制造林,改变过去单一的林业经营体制,致富一方百姓。他们的做法受到黑龙江省林业厅的肯定。
兴山林场经营面积1.2万公顷,有职工130人。近几年,在“庆安林管局”和林场的多方努力下,职工收入增加到4000元。由于林区的特殊性,职工继续持续增收难,后顾之忧无法解决。为解决好这两个问题,2004年,“庆安林管局”在兴山林场试点股份制造林,即把采伐后的林地包给职工经营,40年后采伐收入职工和林场按8:2分成。政策一出台,职工不认可,他们怕政策多变,认为是向他们集资。为此“庆安林管局”让林场干部率先实行股份制造林,职工见干部同局里签定的白纸黑字上盖有局里红印的承包合同,这回心里托了底,积极性高涨。6月8日我们去采访,这个林场95户职工有60户同局里签订了股份制造林合同,总面积164公顷。林场场长冯文新向我们介绍说,职工只所以有积极性,关键为效益高,解决了他们养老的后顾之忧,为子孙建起绿色银行。他说,经局里完善后,股份造林可概括为:林地所有权国有,经营权由职工负责;林场负责造林、看管、促管理,职工负责费用、管理;间伐和最后采伐收入职工和林场8:2分成;林场外人员不能享受这一政策。我们计算一下,以承包一公顷造林地计算,职工一次性交承包费1400元(含清场、挖穴、苗木款和造林费用),承包期为40年,每公顷造林3000株,20年后,第一次间伐,大约拿下苗木的1/4,可出材20立方米左右,收入1.6万元,职工收回成本后略有剩余;以后还得间伐2次,每次出材20立米左右;40年采伐时可出材120立方米,按现在800元/立方米计算可收入9.6万元,职工可分成7.68万元。为保证职工经营好股份林地,我们看到责任状中规定,造林,由林场负责,以确保所用苗木质量和密度;经营的每个环节都有明确要求和技术标准、监督保障机制,达不到要求的要扣罚、收回经营权。
冯场长向我们介绍说,股份制造林同以前就是不一样。过去造林是技术员监督职工保证质量,这回造林承包人瞪着眼睛帮助技术员看造的株数够不够,质量好不好;以往经过三次刀抚育损失苗木15%左右,现在基本为0。
兴山林场职工于同德股份造林4公顷,他高兴地向我们介绍说,才投入5600元,按在价格计算,到40年后,扣除成本,至产可纯收入24万元,养老、子孙的事都不用愁了。他说,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基本不用雇人,他还要再经营几公顷。
冯场长说,他们每年采伐林地70公顷左右,通过股份制造林的形式,几年内让职工人人都有绿色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