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将收缴每人每年24元的义务植树绿化费,此举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市民质疑收缴绿化费有4项条款不具可操作性。昨日,海口市绿委办一负责人对此一一作了解答。
种树前要培训 监管权落到单位 绿委办一负责人郭先生介绍,居民必须参与种树中去,这样才能达到征收绿化费的目的。对于居民缺少相应知识的问题,绿委办表示,在组织前去种树之前,将会由各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以及街道办、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培训,种树时将有专业人员现场把关。
监管权可落实到植树基地的产权单位,因为很多义务植树都是为项目服务的,因此可将监管权落实到这些项目单位,并将征收的绿化费划拨一部分用在这方面,或者是由政府出面协调经费问题。绿委办将负责对这些项目单位进行监管。
绿化费使用情况 审计部门要监管 郭先生表示,园林局征收绿化费后,将有上级绿委办和同级人大、审计等部门对绿委办使用绿化费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绿化费使用是否合理。
针对绿化费征收后,进行事后公布,可能有缴纳了绿化费的市民看到征收结果后觉得不平衡。郭先生分析说,征收绿化费,主要目的是唤醒市民的环保绿化意识,如果有市民觉得“划不来”,那属于个人认识的问题;并且随着追缴制度和惩罚措施的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漏网之鱼也会越来越少。
对于未交纳绿化费的市民,绿委办目前的追缴途径主要是通过各区职能部门追缴,措施是对不肯交纳绿化费的市民进行“通报批评”。不过,他也觉得,关键还是依靠公德心的约束,至于是否要联合其他部门比如税务局加大追缴力度,这位负责人表示,将绿化费纳入税收这一做法,海口还难以实施。
“漏网之鱼” 将被加倍罚款 监管申报人数是从源头上堵住了逃脱交纳绿化费的一项措施。郭先生介绍,目前绿委办主要能够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进行比较有效的监管,例如,可以从人事局的备案了解到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申报情况是否属实,国资委也可以提供一些国企的相关资料。一些私企和个人,市园林局将委托各区园林局进行监管,再由区园林局委托各街道办、居委会落实。
郭先生同时也表示,一些“散户”可能是最大的“漏网之鱼”,将会采取“杀鸡儆猴”的办法,对这部分居民加倍罚款,并设定一个缴罚金期限,逾期不执行者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帮助浇水挖坑 也算义务种树 许多市民认为没地方种树,怀疑政府的初衷是为了收钱。郭先生认为,这实际上是对义务植树尽责的误解。他表示,实际上帮助浇水挖坑都可算可作为尽责。目前,我国义务植树方式主要有:个人直接参加植树、交纳义务植树绿化费、参加义务植树宣传、认建认养绿地等,每个公民可以选择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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