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月25日在南宁原则上通过了由自治区建设厅主持的专家组评议论证,该规划将按程序上报建设部审议,最后报国务院审批。这个被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论证会,表明桂林漓江的风景资源,将在科学规划的指引下,走上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道路。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审定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我市将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作为我市重大发展战略规划来实施,其目的是为严格保护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的风景资源,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担任编制工作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和艰苦细致的工作,并与我市及各方专家共同研究,深入沟通,历时4年时间完成总体规划编制。
该规划在全面分析桂林漓江流域风景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基础上,以“保护中理性发展和发展中有效保护”的理念。引入“分区管制”的空间规划手段,通过功能分区、保护分区和用地控制等途径,进行多层面的综合协调,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以实现风景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根本目的。
由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研究所、广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规划进行了认真研讨和论证后认为,规划编制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原则上通过论证,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修改意见。
市长张秀隆在论证会上说,桂林是闻名中外的风景游览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漓江风景区是桂林山水的集中代表,更是桂林核心竞争力和发展优势的具体体现,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不仅是关系到如何把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保护好的问题,也是关系到今后桂林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全面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长期以来,桂林市在漓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上做出了很大努力,漓江不仅是桂林的,更是中国、世界的、全人类的珍贵财产,因此我们采取各种坚决有力的措施保护漓江自然风貌。张秀隆希望规划充分考虑到桂林市总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生存空间,处理好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关系,使规划成为一个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并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一流的风景名胜区规划。
副市长刘明昱在论证会上代表市政府提出了具体建议。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周卫主持论证会,称此论证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周卫特别强调桂林漓江风景区的特殊性,并就规划内容提出了许多具体意见。
为确保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质量,建设厅当天还组织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环保局、林业局、旅游局、文化厅、交通厅、宗教局等相关部门参加论证会,对规划进行审议论证,其意见将作为附件一并交由建设部。该规划还将向社会公示,让市民及社会各界充分发表意见。
建设部派驻桂林市城乡规划建设督察员王宗宪和市园林局、建规委、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