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河县农民张仁来信反映,去年10月他种植的几千棵育苗林被县水务局施工队毁掉,他多方反映但至今问题没有解决。
千棵苗木被砍光
张仁是通河县乌鸦泡镇的农民。1988年开始承包种植一块约3000平方米的苗圃,当时乌鸦泡镇为了绿化道路,特地将原来的菜地改做苗圃,由张仁来承包经营。
张仁说,承包之初他栽种了2万多棵树苗,树种以柳树居多。2005年10月26日,他像往常一样到树林中查看苗木时,却吃惊地发现有一伙人正在砍伐自己的树,当时一些大树都被砍掉,还有人正在用推土机推挖剩余的小树。他上前制止,这些施工的人不理会。就这样,张仁眼瞅着自己辛苦多年栽种的树木被毁掉了。据张仁说,被毁的柳树有五六千棵,其中成材的4000棵,多是直径3~8厘米的小树;直径20~40厘米的大树有23棵。
张仁得知毁掉苗木的是通河县水务局的一个施工队,10月28日张仁找到了乌鸦泡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反映情况。乌鸦泡镇政府负责人找水务局有关领导询问事情的缘由,水务局的一位局长说他们施工过程中是推掉了“几棵树”,但称这些树木是属于兴隆林业局的,这次施工是经过兴隆林业局批准的。张仁又几次去找水务局交涉,水务局稽查大队的一位负责人看了他与乌鸦泡镇的承包收据后,要给他1500元钱作为补偿,张仁没有同意。
水务局认为伐树没错
通河县水务局副局长孙为民对记者说,2005年10月,通河县松花江干流堤防建设管理处决定对乌鸦泡市场闸站出口河道进行整治,对闸站下游未整治的西岸实施全面的裁弯取直。当时发现该地段有一片柳树,他们了解到这块地是属于兴隆林业局,就向该林业局打了个请示报告。林业局批准了他们的请求,所以施工人员就砍伐、推掉了这块林地。水务局工作人员认为张仁承包林地只有承包交费的凭证,不够规范,另外这块地属于兴隆林业局。所以他们认为自己的做法没有根本过错。孙为民对记者表示,考虑到张仁承包苗木林地多年的事实,他们愿意与张仁进行协商解决。
苗圃地界有争议
乌鸦泡镇副镇长任奎对记者说,张仁对造林育苗“很内行”,1988年镇里就把大桥附近的一块地承包给了张仁。按照有关规定,乌鸦泡镇与松花江干流堤防的划分界限是“堤内30米、堤外50米”属于堤防,超过此范围属于乌鸦泡镇,而张仁承包的苗圃林地就属于乌鸦泡镇的管辖范围。因此镇里认为水务局施工队毁坏张仁的树木是一种侵权行为。
任副镇长说,虽说乌鸦泡镇和兴隆林业局对靠江口这块地的权属有争议,但老张栽了十几年的树不能说推就推了。张仁对记者说:“水利施工大家能理解,既然不是紧急避险,不是特殊情况,怎么也应该事先跟老百姓打个招呼,以便我能处理好这些苗木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