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思茅市翠云区大规模皆伐天然林追踪报道之二 6月28日,本报以
《一份有逝者签字的卖林合同》为题,对云南省思茅市翠云区大规模皆伐集体天然林和国有林的事件进行了报道。当日,国家林业局一行四人赶到思茅市翠云区六顺乡开花社。随即,云南省林业厅、思茅市政府等数十人也进驻六顺乡,开始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
8月3日,记者再次来到翠云区六顺乡,了解到从基层群众到政府官员,都在等待国家林业局的调查结果。
三级调查组实地测量被砍山林,测量结果未公布 记者了解到,7月1日六顺乡召开了全乡党员扩大会。官房村委会一村小组长对记者说,“除了党员,各村小组的组长都要参加,一进门就要签字。估计参加会议的有七八十人,乡里的领导都在,市里面一个副书记也在。会上他们根本不提党员的问题,而是讲开花社的山林被砍伐问题,说开花社的老社长金正才是造假,开花社被砍掉的山林面积和方量没有金正才说的那么多,还说《焦点访谈》报道的都是假的,不是原始森林,要我们回去给群众讲清楚。会从早上9点开到下午5点多,最后,乡里拿出开花社搞新农村建设的一个花名册要我们签字,我们都觉得奇怪,但又不得不签,大多数都签了,只有6人没签。当天是乡政府请我们吃的饭。”
7月3日,翠云区委书记柳斌在六顺乡主持召开了开花社村民大会。开花社一村民告诉记者:“柳书记在会上公开承诺,说对我们被砍的山林进行实地测量,超一方就补一方。”
7月6日,由思茅市翠云区一龙姓副区长带队,翠云区政府、六顺乡政府及有关林业部门和开花社村民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分7个班对福通公司皆伐开花社数千亩天然林的实际木材方量作实地测量,共用了4天时间,但测量结果区乡政府及林业部门都没有公布。开花社参与测量的村民代表向记者出示了测量的原始记录,说:“政府说测量结果会尽快公布,但至今也不公布,我们根据测量的每棵树的根径来换算,得出的数字是4625.4立方,按每立方300元纯利算,就有1387620元。”而福通公司提供给记者的数字是:“采伐原木421立方米,剩余物153立方米,薪柴1907立方米。”
区乡领导主持开花社村民大会,决定“继续共同经营股份制林场” 7月9日晚,在六顺乡政府,翠云区委副书记李富林带领区委、区政府共10名工作人员及六顺乡党委书记吴建雄等一同主持召开了开花社村民大会。开花社一参会的村民告诉记者:“那天通知我们召开新农村建设会议,区里面和乡里的头头脑脑全都来了,区里和乡里公、检、法的人也来了,都穿着便衣。我们去了40多人,一进会场就喊我们签字,签在一张表格上。区委副书记李富林在会上说我们上访搞集资是非法的,《焦点访谈》的报道有部分不属实,还给我们定了六条协议,念给我们听,其中有一条是不让我们非法集资非法集会,另一条是让我们接受15万元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其他条款就记不得了。会议从晚上9点开到凌晨两点左右,那些干部说同意六条协议的就签字,不签的不让回家。”
六顺乡政府向记者提供了《六顺乡官房村开花村民小组岔箐集体林出让有关问题会议决定》(下称《决定》),该《决定》内容为:“为解决开花村民小组岔箐集体林出让有关问题,在翠云区委、政府工作组的指导下,六顺乡党委、政府主持开花村民小组于2006年7月9日召开村民会议,并与福通公司讨论、协商,形成以下决定:一、双方继续共同经营股份制林场,对合同不完善、不规范的内容进行完善规范,并进行公证。二、由于六顺乡基础设施较薄弱,根据乡、村及群众要求,福通公司在与六顺乡人民政府协商的基础上,增加六顺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持资金5万元,合计15万元。三、六顺乡党委、政府按原计划推进开花村民小组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官房村委会转让的大衰草地认可2005年8月3日六顺乡司法所的调解协议,在转让费中拿出1.5万元给开花村民小组作过来的林地管理费。五、开花村民小组上访群众应实事求是地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焦点访谈》报道失实内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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