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和技术目前还主要依赖国外引进,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二)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我市的花卉业仍没有走出“看样经济”的怪圈。近几年来,受市场利益的驱动,不少地方不但没有按照市场需求及其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以获取边际效益,而是急功近利,一味跟风,盲目生产,致使部分品种低水平重复,花卉品种之间发展不平衡,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由于花卉业生产周期长,品种结构调整难度相对较大,一旦生产的品种市场不适销,极易造成“砍树烧狗肉”,花贱伤农的现象。
(三)产业化程度不高。我市的花卉业起步于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乡镇(村)苗圃,虽经几年来的发展,各地也在探索“企业+基地+农户+市场”经营之路,但小规模分散经营,低水平重复的生产格局仍未根本改变,生产设施和生产技术水平仍相对落后,生产专业化程度仍较低,组织化程度仍不高。据统计,2004年全市花卉育苗26.5万亩,共有种植花卉农户2.4万户,户均生产面积仅11.25亩;从业人员13万,人均经营面积仅2.1亩;花卉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仅49户,100-500亩的也不过260户。由于经营规模偏小,分布零散,造成资源的配置、利用和技术引进等方面缺乏统一组织,抗自然、市场风险能力还较弱。
(四)市场功能不完善。我市在花卉营销上还没有摆脱“散兵游勇”、“守株待兔”、“孤军作战”式的营销方式,信息滞后,市场功能不完善的问题十分突出。以2005年“浙江省十大花卉特色乡镇”?嵊州石璜镇为例,全镇50个村(占全镇93%的行政村)种植花卉18500亩,花卉从业人员1.1万人,占总劳动力人口70.6%,花卉产值占总农业产值的65.8%。像这样一个花卉大镇,其市场营销除靠44个大户在江苏、常州等地贩销外,全部依赖于老客户的电话订购,这种“守株待兔”式的营销方式,难免在去年“杜英”、“乐昌含笑”等品种大幅跌价的风波中惨遭损失。现有的这种营销方式已与快速发展的花卉业和国际化大市场的发展趋势越来越不相适应。
(五)产权保护不力。我市不少花卉企业和生产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纷纷注册商标,力求做大做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积极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品种,但由于花卉生产的育种、嫁接技术具有其普及性,即使申请了知识产权专利或商标注册,也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发现了专利或商标被侵权,也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为其提供保护。如嵊州市木兰研究所有8个玉兰精品申请了新品种专利,并加盟“UPOV”(世界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并对该所的玉兰品种注册了“飞黄”牌商标,该所每年要支付几万元的专利费,但一经申请专利的产品销售出去,就无法保护自己拥有的专利权,发现有侵权行为,也无法申请专门的机构来加以保护,申请的专利也形同虚设。
三、加速发展绍兴花卉业的几点思考 思考之一,发展花卉产业,是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需要。
发展花卉业是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需要,也是优化农业结构,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内在要求,是提高种植业效益的必然选择。近两年来,随着农产品价格的滞涨、农业生产成本的提高和政策性因素的制约,农民增收空间的减小,持续增收难度明显加大。而花卉业作为21世纪最有发展前途的十大行业第二位产业,目前,该产业已逐渐成为我市农村经济的新增长点,逐渐成为振兴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截止2004年底,据绍兴县对2006户花卉经营户调查显示,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35户,5至10万元的140户,3至5万元的336户,1至3万元的884户,花卉产销已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花卉业是附加值较高的产业,据绍兴县调查,花卉效益可达2万元/亩,即使是花卉低潮年2004年,嵊州市花卉苗木的亩种植效益最差的也达2000元以上,效益明显高于其他种植业。而高效生态农业是以不破坏农业可再生资源、降低环境质量为前提,把各项农业技术按照生态优化的规律加以集成,建立起具有生态合理、经济高效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使农业经济的增长与农业生态环境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结合起来,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三者效益的有机统一。种植花卉不但污染少、效益高,而且是美化环境、改善生态、绿化大地的重要物质基础,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城市化建设紧密相关,因此,花卉业是充满活力的朝阳产业,加快发展花卉业是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内在要求,必须按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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