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墨西哥开始开始实行执行国际
植物检疫条例,多种木质包装均受影响。
新措施规定,所有进口木质材料必须经过热处理或溴代甲烷烟熏处理,以杜绝害虫。所有进口产品的木质包装及货箱,包括用作吊挂、包覆、保护及支承货物的木质材料,以及木平台、座架、箱、笼、卷轴、木质载货容器和支承木箱的木楔子等均受影响。
每个木箱均须标示出口国专用的IPPC标志,IPPC代表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此外,IPPC标志亦应附有授权使用人士的专用编号,以及包装所用的植物防疫处理方法英文缩写字母,其中HT代表热处理、MB代表溴代甲烷烟熏处理。
热处理程序包括将已剥树皮木材加热,令其中心温度最低达摄氏56度,并最少维持30分钟。有关木质包装必须加有永久性盖印,清楚注明进行防疫处理的日期,其中木箱必须在最少两面的当眼位置加上这种盖印。盖印必须使用红色或橙色,而且不得以标签和贴纸代替。
以胶水、加热或加压方式制造的人造木质材料,以及木屑、刨花和大小不足6毫米的原木小粒,均不受有关规定所限。此外,酒桶亦获得豁免。
墨西哥当局将监察进口货物是否符合有关条例规定,假若没有发现虫害,则会批准货箱继续进行进口程序。
假若木质货箱没有加上规定盖印,或发现有活害虫,箱内货物会被扣留15天,而进口商必须进行其他程序,包括对所有木质材料进行植物防疫处理、销毁有害虫的木质包装、改用没有害虫的包装、将有害虫的包装运回出口国。这些程序所费不菲,而且会延误进口。
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提醒我国相关出口企业引起高度重视,避免出口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