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在辽宁沈阳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上,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试行)》。评价指标从组织领导、管理制度和森林建设三方面规定了“国家森林城市”的评价标准,并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在组织领导方面,“国家森林城市”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城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森林建设工作,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城市森林建设目标责任制;结合城市森林建设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城市森林建设资金有保障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森林管护人员有编制、有机构。
在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城市森林建设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的严重事件;城市森林建设要有足够的科技支撑;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设立有永久的绿化和义务植树公益性宣传标牌等。
在森林建设方面,这一评价体系对城市森林建设综合指标作出了具体规定:
——城市森林建设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森林建设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
——以水网化和林网化作为城市森林建设理念,布局合理、功能健全,道路、农田、水系均实现林网化。
——通过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林木为主体的绿地,南方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北方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6%以上,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
——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生态效益良好。
——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达到一定厚度,绿化效果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齐全,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城市森林和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管理科学、规范、及时,建有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
——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能充分体现城市文化底蕴,反映当地历史、地域和民族等特色。
——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效果。
——森林城市绿化数据指标应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标准。
“评价指标”还对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和古树名木保护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