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脸”前建大桥引发争议》消息报道后,引起社会多方关注。昨天,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理事、南京大学风景园林所所长姚亦峰博士专门致电本报记者说,作为金陵名景之一,“鬼脸城”的保护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对南京古城“景观视廊”的保护却多被人们所遗忘。
姚亦峰博士表示,石头城景观包括鬼脸城、镜子湖、秦淮河,还有缓缓连绵的自然山体以及周围开阔的自然空间。2002年南京市政府巨资拆除这里的居民区,就是为了达到展示石头城整体景观的效果。景观必须通过视线走廊才能进入观赏者的视野,以此激发人的情感,产生审美愉悦。景观的“视线走廊”遭受到破坏,审美效果当然也要大打折扣。观赏“鬼脸城”的最佳观景点在其河对岸,有整体山林和自然山体的气势。建了这座人行桥,的确方便了游客与市民的交通,但游客与市民应该理解保护古迹景观的意义。退一步考虑,如果实在要建人行桥,桥应该偏离“鬼脸城”景点一段距离,不要面对直达,因为这会使得石头城景观价值大大降低,其实是破坏古迹风景的建设行为!
姚亦峰博士说,关于石头城景点规划,基本依据应是《国家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规划管理条例》、《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等,而不能随一时的好恶或“灵感”而建。国内外关于古迹景观规划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即:保护古迹,也要保护古迹周围的相关环境;仅仅单独保护文物个体,其文物价值将会大打折扣。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对秦淮河上这座正在建设的人行桥的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比如对桥址进行“移位”,同时将人行桥的风格尽可能地设计得与周边环境一致起来,使人行桥与周边自然、安静的环境和谐地融为一体,而不是成为一个突兀的“外来者”。这样,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更好地保护了古城“景观视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