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对西部地区退牧还草项目审计调查结果和16省农村公路改造和10省通达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显示,退牧还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存在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薄弱、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问题;16省农村公路改造和10省通达工程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存在高估冒算等问题。
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审计署对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等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显示,该项目自2002年起,经过2年多的建设,完成退牧还草7664万亩,占计划8570万亩的89%。围栏建成后减少了人畜和车辆对草场的破坏,多数地方植被明显得到恢复,涵养水源的能力增强,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改善。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薄弱,有的地方还将林地、道路、农田、农舍置于围栏中算作退牧还草面积。如宁夏灵武市1.65万亩草原已经规划为建设重化工基地,却将其计入退牧还草围栏面积。
配套资金不落实,有的地方向农牧民收费作为“配套资金”。工程投资计划中安排了占投资额30%的地方配套资金,但调查的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财政实际到位配套资金仅3029万元,占配套资金计划4亿元的8%。
此外,部分省(区)未将饲料粮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农牧户,少数地方滞留项目资金4068万元,挤占挪用项目资金6462万元。如内蒙古兴安盟财政局滞留资金3276万元,乌拉特中旗和新巴尔虎左旗分别挪用1080万元和525万元用于经费支出、发工资等。
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经过认真整改,大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
16省农村公路改造和10省通达工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农村公路建成后,加强了城乡沟通,促进了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和农村经济发展。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有些地方为了多获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多报建设规模。据对安徽、河南、贵州、陕西、广东、四川、江西、新疆和山西等9省(区)505个县乡公路改造项目的抽查,有124个项目存在重复申报、虚假申报等问题,从中多获取中央财政资金4.8亿元。如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新疆伊宁至新源公路建设规模245公里,实际上该项目有221公里已在2002年前建成,但在申报项目时将已建成里程一并申报,多获取1.11亿元中央资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下达的投资计划中,有约1/4的项目因计划下达和计划本身的问题影响了建设效果。如2003至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补助重庆市丰都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共1738万元,涉及77个项目,补助标准仅为每公里5000元至2.5万元,低于农村公路建设正常需要,加之当地财力弱,拿不出建设农村公路的资金,致使部分已建成路段损毁严重,77个公路项目中已有57个不能通车。
此外,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不理想,一些地方将筹资任务转嫁给乡村和农民;一些项目未按计划开工或未按期建成;部分已建成公路养护管理薄弱,“前修后坏”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破坏植被较严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或未及时进行绿化;10.7亿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被滞留或挤占挪用,一些地方还少付、克扣征地补偿费等。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有关省(区、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