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机最高补5万元,谷物烘干机、高性能植保机械列入补贴范围
日前,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2006年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办法》,确定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购机补贴实行“总量调控、定额补贴、优化结构、确保质量”和“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补贴原则,实行指标控制、包干使用。原则上我市控制指标为250万元,即中央补助70万元、省级补助90万元,市财政配套补助90万元。
据了解,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延续前两年政策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调整。一是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我市首次将谷物烘干机、高性能植保机械列入补贴范围,购机农户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二是补贴对象更加明确。规定农机(农技)服务组织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成立且运作规范”的社员才能享受补贴政策。在申请补贴人员超过计划指标时,以未享受过2004、2005年补贴政策的农机(农技)服务组织社员、种粮大户、农机户为优先补贴对象。三是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度按单机价格的三分之一确定,并规定单机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同时要求粮食播种面积、现有农机存量、需求量与购买力相适应。四是申购程序进一步规范。改变了以往先购后补的办法,实行先申请后购买的程序,确保公开、公正和农民直接受益。五是政策的导向性更为明确。确定以粮食主产区和粮食生产重点环节为补贴重点,对插秧机及其配套设备的补贴标准提高到购机金额的50%。
2006年购机补贴程序是:购机者须通过所在地镇乡(街道)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向市农机管理总站提出购机申请,填写购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镇乡(街道)农机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公示后,上报市农业局,经同意才签订购机补贴协议。至此,购机者才可获得购机补贴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