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此外,有关湿地恢复的经济学评价研究、湿地恢复后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的估算亦未见进展。
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和开放型决定了开展湿地恢复与实践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湿地类型的多样性也决定了湿地生态恢复方法的多样性。通过多学科综合研究建立一套完整的、可通用的、一般性湿地恢复理论框架,并据此展开湿地恢复的示范与推广,是立足于我国湿地退化现状的可行的解决办法。
湿地恢复不仅要以恢复理论为基础,更需要切实可行的技术做保障。因此,必须尽快完善退化湿地生态系统恢复的关键技术研究,如湿地生物恢复技术、湿地生境恢复技术、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恢复技术和湿地景观恢复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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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1992年,我国政府成为《湿地公约》缔约国,根据公约宗旨,制定一系列湿地保护和恢复的宏观战略计划和规划。
2000年,国务院17个部门联合制订颁布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确定了“退化湿地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技术研究、示范”、“长江中下游湿地的恢复与重建”等39个优先项目。
2002年,国家林业局联合9个部门编制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在规划的总体目标中提出要对退化湿地进行全面恢复和治理,并将湿地恢复工程作为规划的建设重点。目前,《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已基本成形,进入最后的完善阶段。
2006年初,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今后5年国家将投资90亿元优先启动湿地保护、湿地恢复、可持续利用示范和能力建设等4项重点建设工程,其中湿地恢复工程是重点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区域内的退化湿地进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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