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外协调,多方协同做调解工作,最终促使660名村民自愿撤诉,妥善处理了泸州市首例涉及退耕还林的集团诉讼案件。
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后,合江县车辋镇的永利和军田两个村共17个社的660名社员,先后与苗木种植户赵本周签订了退耕还林承包、管理合同。双方约定:由赵本周免费提供果苗,并进行果树苗的嫁接、治虫、打药等专业管理;农户到赵本周苗地运输果苗,负责栽活并进行日常管理,将其责任地退耕植成林;验收合格后,第1、3、6年国家补助的粮食、卫生费和第1年的国家补助苗子费及每年的国家补助农药管理费归赵本周所有,其余的国家补助费用归农户各自所有。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按约履行了还林义务,并经验收合格。当赵本周要求各农户支付补助金时,660名社员以和赵本周签订的合同是在不知情和受其欺骗等情况下所签订的,且合同显失公平为由,拒绝支付款项,并群情激愤地向合江法院先市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赵本周补偿损失83.5万元。
合江法院对该案的处理十分慎重,立案阶段即认识到:涉案农户众多,其处理结果会给全县相似情况的处理带来影响,牵涉全县稳定,遂及时为660名村民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诉讼中,分管副院长带领办案组成员到车辋镇,将该案情况向车辋镇党委作了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得到了当地党委的理解和支持。车辋镇党委、政府指派村社干部配合法院做农户的思想工作。办案人员采用逐户上门、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通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最终使涉案群众认识到与赵本周所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遵守。最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了合同,由660名原告补偿赵本周的损失共计30140元。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妥善化解了一起可能激化矛盾的群体性事件,实现了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