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李怒云报道 近日,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营林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在不误农时,抢抓进度的同时,一定要狠抓质量不放松,使全国造林工作在去年取得明显进步的基础上,再上新的台阶。
《通知》包括六项内容:
一是树立抗旱造林思想,落实各项抗旱措施。2月以来,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一直少雨雪,南方的广西、广东南部地区降雨也较往年同期偏少,全国抗旱造林形势严峻。各级林业部门要合理安排造林任务,加大抗旱造林实用技术推广力度,特别要推广坐底水栽植、遮荫覆盖、径流林业整地、容器育苗和耐旱优良造林等实用技术。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力度,在严格执行《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营造林质量考核办法》、《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加大工程造林事前招标、过程监理、事后报账等制度的推行力度。积极实行专业造林,逐步建立营造林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资格)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职业资格培训。
三是进一步加大营造林的科技含量,各级造林工程要制定科技支撑方案,科学规划、设计,科学施工和管护。大力培育良种壮苗,加强苗木流通管理,严禁假冒伪劣和携带疫情的种苗上市。
四是强化机制改革,明晰产权,实行质量管理激励机制,建立质量与项目立项、资金拨付、干部政绩、人员工资挂钩的机制。
五是加强营造林质量的检查监督。2004年,国家林业局将开展造林督察和以造林作业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大检查。
六是切实加强对营造林质量的领导和宣传,落实营造林质量管理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