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记者在一个花展上听到一位品种权申请代理人无奈地说:“现在国内花卉企业或个人对品种权代理制度的认知度太低了,常把我们当成做广告的,使我们在宣传时总吃闭门羹。”而不少花卉企业却说:“现在的代理费用偏高,而且市场还不是很成熟,没有必要申请品种权。”
那么究竟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北京中农恒达植物品种权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谢顺星认为,国内花卉企业对品种权申请环节的重视不够,是阻碍我国花卉产业迈向国际市场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说,大多数花卉企业认为品种保护不过是填写一份申请材料,然后交给有关政府部门审核通过即可。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容易忽视的问题,申请文件是一份规范性很强的法律文件,其中不但涉及育种过程和植物特征的描述,还有很多具体的法律要求。如果撰写不当,会直接影响育种人能否得到品种权,或者即使拿到品种权,也可能因为描述不准确,无法保障正当利益。甚至会出现获得品种权后也可能被他人提出无效而丧失品种权的情况,竞争对手还可能利用一些漏洞,损害品种权人的利益。专业的代理公司可以为育种人保护自己利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谢顺星谈到,申请一个植物品种权的代理费为3000元,相对其他产业产品的代理费来说并不算高,代理公司除了帮育种人收集素材外,还要花费创造性劳动撰写申请材料,在育种人利益受到损害时提供专业意见,帮助品种权人维权。而对于一个受保护的品种,其权利人在很长时间内享有独家垄断权,该品种的生产、价格以及销售等都由品种权人决定,品种权人还能通过转让品种权或者实施许可获得收益。
此外,谢顺星认为,为了更好地保护育种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一个好的花卉品种应实施从里到外的立体保护和系列保护,除了品种本身可以申请品种权外,选育方法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包装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品牌可以申请商标。系列保护则是对与保护品种相类似的品种也申请保护。
相关链接:北京中农恒达植物品种权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隶属于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其代理的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量占总代理量的95%。北京路浩公司成立于1985年,由农业部专利事务所改制而成,是国内首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