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拥有6000万居民,每年游客人数超过7000万的国家,法国可以说是世界上旅游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他欧洲国家也有类似的文化和遗产资源,但并没有像法国那样引起广泛的关注。法国的成功并不仅仅由于其现存的建筑和遗产资源较为丰富,在更大程度上是得益于国家重视体现建筑、城市和风景遗产特征,并运用有力的管理工具对其进行控制。目前,由国家领导的重现城市文化遗产价值的工作已推广到整个法国,尤其是在近10年中,城市和区域的遗产保护管理体系得到了大规模的发展。这些发展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的文化遗产和相应的问题,制定一系列不同的管理方法,这些不同类型的文化遗产包括:历史建筑、位于城市历史地段中的建筑、遗产地和风景等。法国最近制定了关于如何认识和管理城市文化遗产的办法,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考虑对遗产的保护,力求将一个地区或一个历史地段作为城市文化遗产的一个部分来考虑。另一方面,建立一套服务网络,其特点是城市规划由国家建筑和规划师(AUE)以法国国家建筑师(ABF)的名义进行管理,为市长在城市建设方面提供依据。
城市文化遗产的特殊管理工具分“保护区”与“建筑、城市和自然风景遗产保护区”两种。
保护区区域中必须有多个地区代表了“一种历史、美学或自然的特征,因而应当对其建筑整体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保留、修缮和重现其价值”。保护规划图极具权威性,它是一种详细的城市规划文件,在保护区的范围内可代替其他城市规划图。保护区范围中的所有人都必须遵守保护区的规定,包括公务人员和私人业主。
保护区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是由一个或几个在城市历史街区和城市传统中心区规划方面有专长的建筑师完成的。他们在通过国家认可后,由市长直接任命。制定保护区规划的费用由国家支付,并由一个地方委员会———保护区地方委员会监督。这个委员会的最主要成员是负责整个规划制定工作的国家建筑与规划师。在保护区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通过国家建筑与规划师的许可,而对于获得许可的工程项目,国家将出资帮助业主对房屋进行维护工作。
设立“保护区”为拥有丰富遗产的城市管理其古老的中心区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作为补充,法国出现了“建筑、城市和自然风景遗产保护区”(ZPPAUP)。ZP-PAUP适用于遗产价值相对较弱的对象,用于保留和体现其中某一历史地区的遗产价值。制定ZPPAUP的初衷与制定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是一致的,但涉及到更多的自然与城市风景的内容。ZPPAUP的制定常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修改同时进行。ZPPAUP范围内的所有人都必须遵守其规定。
ZPPAUP是比保护区更新的管理工具,它适用于范围更广的相关遗产对象,并为国家与城市的相互协作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作为建立在共同商议基础上的研究成果,它为改善城市质量提供了更可行建议。
ZPPAUP和保护区都是省级管理工具,与市长协作,由法国国家建筑师进行操作。这种管理及运行体制为法国重现城市文化遗产的价值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大大推动了法国旅游业的发展及其城市文化历史地位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