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3月15日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日子。无论中国还是世界,这一天,人们谈论得最多的话题就是如何打假,如何防范,如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在“3.15”即将来到的时候,我们发表一篇德国是如何打假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人们一提起德国,无不对它的产品质量表示赞叹,甚至有人把“德国货”当作高质量的代名词。不过熟悉德国的人说,德国产品能得到顾客的信任,是与德国从上到下各界长期的关注和努力分不开的。
保护消费者是德国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德国政府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从产品的法律建设到对产品的检查以及消费者投诉,环环相扣,不给制假贩假者以可乘之机。
首先是国家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和系统的国家认证体系。德国技术监督协会就像一只无形的巨手,全方位地保障了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协会从安全和质量角度对企业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进行技术监督,对符合安全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发给证书,并允许其产品贴上安检标签,而且对企业颁发的安全证书一般为2到3年,到期就重新审核,在有效期限内,协会对企业和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责令企业限期改正,严重者就收回其证书。
其次是市场严格把关,德国的超级市场和大型购物中心以及百货商店都设有顾客服务部,顾客可以免费获得商品的性能、质量的咨询,顾客购买商品后,只要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都可以到服务部退货,绝对不会遇到麻烦,严重打击了伪劣产品存在的空间。尽管德国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但商家争夺顾客一直不靠广告,因为德国政府明令规定产品要货真价实,禁止虚张声势,假冒伪劣。
为了有效地防止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和销售,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德国就成立了许多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官方和民间组织,“消费者联合会工作联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协调机构。
法律是规范经济行为的准则,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德国已有一系列的法律条文和专门的条款,从刑法到民法对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打击均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除此以外,德国还成立了一系列专门机构,为消费者识别假冒商品提供各种服务,如柏林商品检验基金会、德国食品协会、德标准研究所消费者理事会和农林食品评估信息局等。这些机构所发布的产品检验结果和商品信息在普通消费者的头脑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成为他们日常购物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德国还别出心裁,在闹事区建立了假冒伪劣商品“陈列馆”,不仅把造假者的姓名公布于众,造假者还得交“展览费”。馆内陈列着数以千计的假药、医疗器械和欺骗性的医疗广告等。这些假货大部分是德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查获没收后送到这里来的,也有许多是上当受骗的消费者主动赠送的。“陈列馆”每天吸引着众多的消费者和各国的游客。
德国还利用高科技实验室来检验假货,1964年就成立了“商品对比测试基金会”,多年来经该基金会测试的商品逾数万种。与此同时,德国大力开发技术含量高、保密性强、不可复制的新防伪技术。另外,在常规防伪技术已广泛应用的基础上,又研制出“指纹”标签纸防伪技术,不仅应用于货币防伪,还用在了香水、牛仔裤、唱片等多种商品的打假上。选自《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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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3.15”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消费者权益法案演讲中,首次提出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即: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消费者要有知情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请的权利。
1986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率先在北京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1988年3月推向全国。“3.15”活动对推进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对普及提高中国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报资料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