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民意 发展快 有问题 有期待 花农合作经济组织的启示
一直以来,农民是我国园林花木行业的生力军,但农民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始终难以改变。特别是近些年,瞬息万变的市场使得农民不知所措。“为什么一种就多?到底该种什么”农民经常会品尝无情的市场经济给他们带来的苦涩。
是残酷的现实催生了花农合作经济组织。云南的这几个鲜切花经济合作组织和四川温江的苗农组织当是其中的代表。
组建合作经济组织的意义在于通过组织化的形式,将分散经营的农户通过适当方式联结起来,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它们大都是在农民自觉、自愿、自发的基础上组建的,“民办、民管、民受益”是其基本原则。也正是因为它能够代表农民的意志,使农户获得真正的利益,增了收,所以发展速度相当快牞据统计,我国目前已有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15万个。
在发达国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广大农户与全球化大市场联系的桥梁,相对而言,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该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从目前花木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中,我们仍能发现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
我国现在还没有为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因此,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合作经济组织到底是企业?还是社会团体?据了解,花木行业现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没有在任何部门注册,是在没在任何法律保护的环境下运作的,因此一旦出现纠纷,农民及组织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融资困难也是很多合作组织遇到的新问题。合作经济追求规模效益,但由于身份地位不明确,合作组织无法获得资金的支持。
再有,虽然一些合作组织有成文的章程,但组织仍面临着内部缺少有效的制度约束的困扰。因为没有明晰的产权关系,社员的权利与义务不具体,经常会出现违反组织利益的情况。比如,在市场价格高于联合体获得的合同价格时,就有成员不执行联合体与卖方的合同。不少合作组织是靠亲情友情支撑运营,牵头的大户无偿或象征性收取少量费用为联合体服务。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合作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一个新生事物出现了,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走合作的道路是现代化农业的必然选择。十届全国人大已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列入“十五”立法计划。云南省花产联也有计划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花农经济合作组织。相信农民的合作之路会越走越宽。
上海--花卉苗木合作社已达 8家
随着上海胡桥扶郎花合作社于今年6月成立,目前,上海的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已达8家。
胡桥合作社成员主要以扶郎花生产者为主,由上海大地种苗园艺有限公司总经理袁文辉牵头。目前已有会员58人,都以种植扶郎切花为主的农民,加入合作社的农民均采取自愿性质。作为依托大地公司的合作社,会员们可从大公司及时得到最新的国内外信息、种苗、栽种技术、组织销售等服务。袁总表示,合作社成立之初暂不收费,希望通过大地公司来带动会员们,通过技术服务,会员们生产达标后的切花将由大地公司销售,让大家得到一定的实惠,使会员间互相团结,争取利益共享,以此形成良性循环。
合作社的出现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农业经营机制的创新,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效弥补和克服农户分散,缺乏经营主体的弊端,增加农民收入有着重要的意义。
成都温江--花木经济合作组织显活力
10月下旬,记者在著名的“花木之乡”成都市温江区采访时,区林业局局长汪鑫介绍说,近一两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大户牵头成立的各种花木经济合作组织已有14个,会员1500多人,带动花农7000多户,苗木外销占了全区花木销售的40%左右,大大增强了温江花木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温江花木业是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兴起的,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全区拥有花木种植面积达12万亩,紫薇、贴梗海棠、玉兰、罗汉松、桂花、兰花等已成为拳头产品,花木种植面积已占全区总耕地面积的60%,苗农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上。但随着花木种植面积增长过快,今年温江花木销售开始出现迟缓的现象。特别是种植面积小和苗木规格小的农户,销路更是有些不畅。针对这种情况,温江区委、区政府采取各种形式,积极鼓励、扶持各种花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有的是“协会十龙头企业+农户”,有的是“公司+农户 ”,有的是加盟合作、超市连基地,还有的是“合作社+农户或基地+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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