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这中间,区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只起协调、服务作用,有关领导不担当任何职务。合作组织的会长、副会长均由当地苗木大户或有影响的公司总经理来担任。苗农、花农入社,要交一定的费用,一般每人每年交纳会费50至100元不等。会费不够,由当地的龙头企业赞助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这些费用,全部用于合作社组织活动、发布信息方面。 有着33个村的万春镇,虽然50亩以上的花木企业占了200多家,但镇政府考虑小户的利益,仍然组织起了万春花木销售合作社,目前入社会员有80户。会长是由会员自选的。前不久,会长以合作社的名义,在北京签订了的一笔花木销售合同就达500多万元。对拿回来的订单,合作社的理事会要通过开会商量的办法,定出苗木价格,然后按品种、数量,优先收购会员的产品。寿安镇网络销售合作组织,自今年春成立以来,已有会员53户。仅5个多月,这个网络合作组织就销售会员的各种花木达5000多万元。入会的会员,花木销售额都比去年有明显的上升。和盛镇的银柳、兰草、黄花槐已成为当地的拳头产品,每个品种的种植面积都在上千亩以上。在大户的带动下,以这三个品种为主,均建立了合作组织。入社的会员,不仅销路有了保障,而且合作组织通过与有关部门联系,生产技术有人指导,产品质量也有了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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