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钰萍报道 4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深圳市等9个城市(区)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批“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荣誉称号。当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的授牌颁奖仪式。
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荣誉称号的城市(区)分别是北京市朝阳区、广东省深圳市、贵州省贵阳市、江苏省常熟市、浙江省建德市、贵州省遵义市、山东省胶南城、四川省乐山市、河南省漯河市。
据了解,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制订的《全国绿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办法》,评选“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主要指标包括:建成区绿地率达33%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 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5平方米以上,居住区绿化、学校、医院、工业企业、仓储等均应达到规定指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评选实行申报制度,由所在城市向省绿委提出申请,经审核、预检并在省级报刊上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绿委向全国绿委申报,作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候选城市初审。各候选城市通过初审后,全国绿委会派检查组对候选城市进行现场检查,考核采取1 00分制形式,包括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等指标、随机抽样调查公民绿化意识、义务植树尽责率、义务植树绿化档案等。考核通过后,检查组上报全国绿委会,再由专家组进行最后评定。
此外,在表彰大会上,北京市密云等35个县、143个单位分别获“ 全国绿化先进县”、“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513人获“全国绿化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