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中、小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缺乏统一的园林绿地规划、建设、管理体制。
尽管目前大多数中、小城市都有形式上的总体规划和详细控制性规划方案,明确了城市园林绿化用地的种类及数量。但在实际操作中,当商业需求、居住需求与绿地规划发生冲突时,结果往往是牺牲后者,有时甚至以占绿、毁绿来达到其建设目的。
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通过具体的行政监督手段加强各级政府的执行力。例如,在每年的政府工作评审中,将园林绿化内容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使园林绿化 的成绩与领导政绩直接挂钩。同时,在园林绿化工作中强调落实,从政府一把手,到基层的工程管理人员,不仅要拿出合理有效的工作计划,更要强调把书面上的文字落实到实处。只有这样,城市绿化目标才有可能按规划实现。
其次,绿化意识低下,投入偏少,进展缓慢。
园林绿地不像其他产品那样可以在短期内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有些短视的地方政府不惜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还有一些地方领导认识出现偏差,将大规模建设城市园林绿地作为捞取政治资本的筹码。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盲目上马园林绿化工程,导致建设费用几年都付不清。施工单位消极怠工,从而致使大量豆腐渣工程、半拉子工程的出现。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地方政府有时也的确囊中羞涩。在我国现阶段,只有依实际情况的不同,灵活的实施“谁出资,谁受益”的方法,才能有效的吸纳社会资金的注入,解决绿化经费的不足。
再次,城市居民园林绿化意识淡薄,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未走上依法治绿轨道。尽管我国在1992年6月颁布了《城市绿化条例》,但在不少地区,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市民素质不高,行道树、花坛及草坪等被毁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大《城市绿化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性,动员全社会都来积极参与建设和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在宣传中,特别需要重点加强培养青少年爱护绿地,保护城市环境的良好习惯。
最后,园林绿化市场混乱,没有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承接项目屡见不鲜,不正当的恶性竞争普遍存在,《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无法实施,工程质量低下。
健全城市绿化制度,完善配套法规,落实各项相关政策,这三点绝不应该再是一席空谈,“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已经刻不容缓。同时,在城市绿地建设中要充分强调“群众参与”的理念,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加入到城市园林绿地的建设中来,赋予他们实实在在的监督权力,使得劣质工程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