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北京各大媒体报道了北京市政府财政支出的审计报告。“三环路重复绿化浪费400万元”赫然列在“问题财政”的第一位。同时“榜上有名”的还有南中轴绿化先于整体规划抢工多投入1 00万元。
前不久,成都市人民南路铺设市政管道,去年秋天刚建成的绿地遭了殃,新装的价值数十万元的景观灯全部被拆除。一时间,成都市民质疑声四起。
市政施工与公共绿地建设重复施工在各地屡见不鲜。如果不是媒体披露审计报告,我们可能永远不知道“拆了建、建了拆”的过程中,到底有多少钱“打了水漂儿”。重复施工造成的浪费暴露了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缺乏计划性、执行随意性,不同部门间工作衔接不顺畅等问题。然而,作为一个园林工作者,笔者更想说的是,为什么重复施工中“受伤”的总有绿地,担责任、忍辱负重的总是园林部门。园林部门能否多些积极主动的作为?
市政的重复施工往往是铺设管道等地下作业,出于成本和施工难度的考虑,多数情况下是破坏公共绿地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再补种植物。碰到这种情况,园林部门似乎很无奈。但这种状况真的绝对不能改变吗?恐怕也不是。按照程序,在绿化开工之前,园林部门应该了解相关规划以及与市政交叉施工的安排,若规划不完善、安排不合理,园林部门是否有责任提出异议?是否有责任提请相关部门探讨更合理的施工方式以保护绿地?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也很充分,绿化景观的形成是需要时间的。反复拆了重建,浪费的不仅仅是资金和人力,更是一个城市长久的景观效果。
相信园林部门不是不明白这个理儿,只是不愿意“得罪”兄弟部门,反正重复施工多花的钱也是政府投资。但别忘了,政府用于公益事业的投资都是纳税人的钱。不“得罪”兄弟部门,就要“得罪”老百姓,谁轻谁重,园林部门的领导们心里应该有杆秤!
孔子说:“智者不忧,勇者不惧。”希望我们的园林部门多些合作协调的智慧,多些敢于直言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