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建筑装饰小品,体量小巧,造型新颖,富有园林特色和地方色彩,是园林环境中不可缺少的组成要素。它虽不像园林中主体建筑那样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却像奇丽的花朵闪烁在园林中,成为游人喜闻乐见的景观。
园林装饰小品在园林中不仅是实用设施,且可作为点缀风景的景观小品。因此,它既有园林建筑技术的要求,又有造型艺术和空间组合上的美感要求。一般在设计和应用时应遵循以下几点:
巧于立意
园林建筑装饰小品作为园林中局部主体景物,具有相对独立的意境,应具有一定的思想内涵,才能产生感染力。如我国园林中常在庭院的白粉墙前置玲珑山石、几竿修竹,粉墙花影恰似一幅花鸟国画,很有感染力。
突出特色
园林建筑装饰小品应突出地方特色、园林特色及单体的工艺特色,使其有独特的格调,切忌生搬硬套,产生雷同。如广州某园草地一侧,花竹之畔,设一水罐形灯具,造型简洁,色彩鲜明,灯具紧靠地面与花卉绿草融成一体,独具环境特色。
融于自然
园林建筑小品要将人工与自然浑成一体,追求自然又精于人工。 “虽由人作,宛如天开”则是设计者们的匠心之处。如在老榕树下,塑以树根造型的园凳,似在一片林木中自然形成的断根树桩,可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
注重体量
园林装饰小品作为园林景观的陪衬,一般在体量上力求与环境相适宜。如在大广场中,设巨型灯具,有明灯高照的效果,而在小林阴曲径旁,只宜设小型园灯,不但体量小,造型更应精致;又如喷泉、花池的体量等,都应根据所处的空间大小确定其相应的体量。
因需设计
园林装饰小品,绝大多数有实用意义,因此除满足美观效果外,还应符合实用功能及技术上的要求。如园林栏杆具有各种使用目的,对于各种园林栏杆的高度也就有不同的要求;又如围墙则需要应从围护要求来确实其高度及其他技术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