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项目经理的责任6.1.1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对于所属上级组织(公司)的责任: (1)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符合上级组织(公司)的要求; (2)接受和服从上级组织(公司)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3)充分利用和管理好上级组织(公司)分配给该工程项目的资源; (4)及时与上级组织(公司)就工程项目管理进展等情况进行沟通。 6.1.2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对所管工程项目及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1)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目标及约束,制定工程项目的各种活动计划;(2)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成本以及项目文化建设等目标的实现,并承担其责任;(3)确定适合于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招募项目组成人员,组建项目团队; (4)获取和优化配置工程项目所需资源,领导项目团队执行项目计划,及时支付劳务队伍工资; (5)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协调处理与项目管理工作相关的各种关系; (6)为实施工程项目考评编制项目报告,在工程项目结束前应考虑项目成员的未来去向,妥善处理好有关善后工作。 6.2项目经理的权限6.2.1依据企业授权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权力:(1)项目团队的组建和分包单位的选择权;(2)对进入工程项目现场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权;(3)工程价款的及时回收与合理使用权;(4)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权。 6.2.2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权力分解 项目经理在企业法人代表授权范围内,可按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并明确项目团队成员完成工作目标的责任及相应的决策权。 6.3项目经理的利益6.3.1按照企业有关规定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及工程项目管理责任目标兑现奖,其具体实施办法由企业确定,或按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条款执行。 6.3.2建设工程项目被评为国家鲁班奖及省部级和行业协会优质工程奖或相当于省部级和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奖项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可推荐其参评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国际(工程)杰出项目经理。 6.3.3凡担任过五个以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工程项目管理年限在20年(含20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颁发优秀工程项目管理者荣誉证书。 (节选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